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3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洁美电子信
息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洁美电材”)、江西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江西洁美电材”)根据电子专用原纸生产线的相关要求,需要采购日常生产所需
的蒸汽能源及服务。浙江洁美电材所在地安吉县安吉临港经济区唯一一家集中供热单位
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元龙股权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安吉临港热电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临港热电”)。江西洁美电材所在地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潭坊工业园区唯
一一家集中供热运营单位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元龙股权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投资设
立的宜黄临能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能热电”)。因此,浙江洁美电材和江西洁
美电材分别拟向临港热电和临能热电购买日常生产所需的蒸汽能源及服务。
浙江洁美电材向关联方临港热电购买蒸汽等日常生产所需的能源及服务,采购价格
根据《供热煤热价格联动管理办法》制定,执行煤热联动机制,具体交易价格以市场同
期同类能源产品及服务价格为基础确定,考虑煤价波动等因素,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金额共计不超过 7,500 万元;江西洁美电材向关联方临能热电购买蒸汽等日常生
产所需的能源及服务,采购价格根据《生物质供热价格联动管理办法》,按照生物质联
动市场机制执行,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2026 年度公司
全资子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总计不超过 12,500 万元。2025 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
与关联方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 5,357.73 万元。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以 5 票同意审议通过
了《关于全资子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方隽云先生、方
骥柠女士回避表决。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合同签订金额 截至披露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上年发生金额
定价原则 或预计金额 已发生金额
临港热电 蒸汽能源及服务 市场价格 7,500 1,306.62 5,259.34
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和动力 临能热电 蒸汽能源及服务 市场价格 5,000 357.11 98.39
小计 - - 12,500 1,663.72 5,357.73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发生额 实际发生额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 预计
关联人 占同类业务 与预计金额 披露日期及索引
类别 内容 金额 金额
比例(%) 差异(%)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
蒸汽能源 全资子公司浙江洁美
临港热电 5,259.34 7,500 28.01% 70.12% 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
向关联人 及服务 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公告》(公
采购燃料
告编号:2025-016)
和动力 蒸汽能源
临能热电 98.39 - 不适用
及服务
小计 - 5,357.73 7,500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
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
不适用
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如适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
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
不适用
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
明(如适用)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33278945363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方隽云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 年 5 月 26 日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安吉临港经济区
经营范围:电力生产、销售:热力生产、供应服务,粉煤灰、石膏销售,管道维修,
热电知识培训;污泥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主要财务数据:(2025 年 12 月末/2025 年年度,未经审计):总资产 42,837 万元,
净资产 23,205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12,745 万元,净利润 2,572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026MADQ4RD88J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方隽云
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4 年 7 月 18 日
住所: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六里铺工业区(江西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内)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发电技术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再生
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2025 年 12 月末/2025 年年度,未经审计):总资产:1,858 万元,
净资产:-53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71 万元,净利润:-441 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临港热电与临能热电系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元龙股权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
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规定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临港热电与临能热电系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元龙股权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安
吉临港经济区和宜黄县工业园区谭坊片区发展现状,经过可行性研究论证后实施的区域
热电供应或运营项目。临港热电已经对示范区内近三十家企业实施供热,临能热电已经
对示范区内七家企业实施供热,整个机组运行状态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
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的交易标的主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洁美电材及江西洁美电材
场同期同类能源产品及服务的价格为基础确定,以货币方式结算。公司与关联方就实施
采购蒸汽等事项涉及的权利义务关系由双方结合具体业务情况已经签署了有关协议,浙
江洁美电材与江西洁美电材 2026 年度采购蒸汽等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 2026 年度与临港热电和临能热电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
经营的实际需要而与关联方开展的公平、互惠的合作,能够合理配置和利用资源,降低
成本、提高效率。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
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五、相关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通过审阅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并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关于此次关联交
易的情况后,认为:
(1)公司 2026 年与关联方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
成依赖。
(2)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
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3)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4)我们同意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后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
司和江西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定价以市场同期同类能源产品及
服务价格为基础确定,定价原则公平合理,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
交易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此外,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审计与风险管理委
员会认为: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升公司的业绩,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
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的行为。
六、备查文件
购协议;
购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