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3 证券简称:新雷能 公告编号:2026-012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或“中
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
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
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7人
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88人
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人数:278人
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家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6,963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1
家
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
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
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中汇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
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
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马东宇,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4年1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4家上市
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庄任,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3年4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超过5家次上
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海斌,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8年5月开始在本所执业;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复核上市公司2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
当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
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 处理处罚 处理处
姓名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号 日期 罚类型
对在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北
月 11 日 管措施 管执行部 确导致财务数据存在错报的问题采取
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
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关于2026年度审计费用,公司将根据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
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
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查,委员会
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的能力,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具备丰富的审
计经验。在为公司提供以前年度审计工作中,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
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好
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
公正、公允,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委员会提议
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中汇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
能够保质地完成各项审计工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
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审计费用将依据其业务规模、所处行业、
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
(五)生效日期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