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4 证券简称:友讯达 公告编号:2026-013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
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根据相关规定,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对“关于非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
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
“关
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相关
内容,该解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5年12月5日发布《解释第19号》,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开始
执行前述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印发的《准则解释第19号》的要求
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
的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
的变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