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同宇
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宇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同宇新材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
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5〕907 号)文件批复同意,
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0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人 民 币 79,621,680.85 元 ( 不 含 增 值 税 )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
字[2025]200Z0102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手续费净额 7.44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均无余额并已实际注销。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76,037.83
减:江西同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20 万吨电子树脂项目(一期)项目 67,830.80
减: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8,207.03
加:利息收入和手续费净额 7.44
减:销户结余转出补充流动资金 7.44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要求。报告期内,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四会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民治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肇庆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
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均无余额并已实
际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5 年 12
开户银行 账号 初始金额 备注
月 31 日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肇庆四会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4000103829101056202 20,000.00 - 已注销
限公司深圳民治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
合计 77,830.80 - -
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6,037.83 万元,与上表中初始金额合计金额差额
部分为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1《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67,830.80 万元。上述置换事项及
置换金额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同宇新材
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容
诚专字[2025]200Z0998 号)。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出具《关于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的核查意见》。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开展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同宇新材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
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有效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
露义务。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林剑锋 袁涵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 76,037.83 76,037.83
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76,037.83
集资金总额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改变项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 是否达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现的 性是否发
目(含 承诺投资 计投入金额 进度(%)
(3) 到预计
募资金投向 资总额(1) 入金额 用状态日 效益 生重大变
部分改 总额 (2) =(2)/(1) 效益
期 化
变)
承诺投资项目
有限公司年产 20 万 10 月
吨电子树脂项目(一
期)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30,000.00 76,037.83 76,037.83 76,037.83 - - 1,207.32 - -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不适用
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不适用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不适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不适用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不适用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67,830.80 万元。上述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已经容诚会计师事
的议案》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况 (容诚专字[2025]200Z0998 号)。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出具《关于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不适用
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不适用
行现金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不适用
资金节余的金额及
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均无余额并已实际注销。
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不适用
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