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山东弘宇精机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宇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43号)的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1,667.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76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21,270.92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025.86万元,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17,245.06万元,已于2017年7月28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大信验字【2017】第3-0003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余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2025年度获得收益319.38万元。截至2025年末,
公司募集资金结存情况如下表:
项 目 金额(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7,245.06
加:累计投资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3,819.38
减:直接支出金额 4,397.42
其中:购买理财产品余额 16,000.00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包括尚未转出的理财产品增值税 36.40 万元) 703.42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
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2017年08月18日公司同华英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分别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支行、烟
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支行(以下分别简称“恒丰银行”、“烟台银行”、“中
国工商银行”、“平安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
公司为了方便统一管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求,公司将中国工商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烟台银行账户内余额转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15000089267973),资金用途为“大马力拖拉机液压提升装置精细生产建设项
目”。公司已办理完成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烟台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的
销户手续,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烟台银行和保荐机构签署的《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变更为“智能铸造车间建设及改造项目”。公司于2025年01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2025年01月22日,公
司同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州支行、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州支行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支行签署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办理完成恒丰银行、平安银行募集资金专户
的销户手续,公司与恒丰银行、平安银行和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相应终止。
前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
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上述协议执行。
(三)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含尚未转
开户公司 开户银行 账户性质
出的理财产品增值税)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支行 73,083.93 活期存款
山东弘宇精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州支行 6,871,241.72 活期存款
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州支行 89,912.23 活期存款
合计 7,034,237.8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二)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金额为
单位:人民币元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银行 金额 预期年收益率 期限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2025.10.22 至
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益 20,000,000.00 1.00%
公司烟台莱州支行 2026.01.2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12.02 至
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益 20,000,000.00 1.00%
烟台莱州支行 2026.03.0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2025.12.26 至
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益 70,000,000.00 1.00% 2026.3.26
公司烟台莱州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01.05 至
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益 24,500,000.00 0.59% 2026.04.01
莱州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01.06 至
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益 25,500,000.00 0.60% 2026.04.03
莱州支行
合计 160,000,000.00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公司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基于对当前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市场环境的分析,并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
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变更的议案》,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变更的议案》,公司将募投项目
“大马力拖拉机液压提升装置精细生产建设项目”变更为“智能铸造车间建设及改
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变更的公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情况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的鉴证结论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5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进行核查。经核查,
保荐机构认为:弘宇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弘宇精机股份
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魏旭东
陈思远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注】 17,342.7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397.42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00.57%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是否已改变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是否
资金投向 (含部分改变) 诺投资总额 额(1) 入金额 投入金额(2) (%)(3)=(2)/(1) 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大马力拖拉机液压提
升装置精细生产建设 是 17,245.06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项目(变更前)
智能铸造车间建设及 本期焊接机器人及
否 17,342.70 4,397.42 4,397.42 25.36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改造项目(变更后) 3D 打印机转固金额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2020 年 9 月 10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重新论证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暂缓实施的议案》。根据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研究和论证,公司认为尽管农机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行业的长期发展仍有诸多的有利基础,但进入今年下半年以来新冠疫情在全球范围内的持续蔓延和反复,增加了农机行业发展环境的不确定
性,尤其是给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所面临的国际出口市场环境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较大,农机产品出口受到影响,且短期内难以根本
好转。综上,公司本次暂缓实施大马力拖拉机液压提升装置精细生产建设项目是对当前经济和行业发展环境不确定性加剧的应对。
案》,2024 年 12 月 23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变更的议案》,将募投项目“大
马力拖拉机液压提升装置精细生产建设项目”变更为“智能铸造车间建设及改造项目”。公司“大马力拖拉机液压提升装置精细生产建设项
目”为新建项目,总投资金额大。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为了保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公司一直在关注相关环境因素变化对募集资金投资的
影响,试图在相关不利因素消除、大马力产品市场明朗后确定该募投项目是否继续实施,因此,“大马力拖拉机液压提升装置精细生产建设
项目”一直处于暂缓推进状态,尚未实际投入募集资金。公司虽然未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前述大马力新建项目,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积极
利用自有资金投入加工及装配产线设备的现代化更新提升、大马力及电动化提升器研发项目,公司大马力产品的产能及产品质量也有了较高
提升,可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市场的需求。而公司加工设备先进性不断提升,铸造环节急需跟进,成为公司产品产量及质量的制约因素。
因此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大马力拖拉机液压提升装置精细生产建设项目”变更为“智能铸造车间建设及改造项目”,将有助于解决公司铸造
环节的瓶颈问题,解决原有铸造产线耗能高、故障率高、效率低问题,降低生产经营综合成本,提升铸造生产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有
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的“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根据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现金管理的议案》,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理财产品,2025 年度实现投资收益 319.38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未到期金额为 16,000.00 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其余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原募投项目“大马力拖拉机液压提升装置精细生产建设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净额 17,245.06 万元,变更为新项目“智能铸造车间建设及改造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 17,342.70 万元,差额为募集资金
净额产生的部分利息。
附件 2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改变后的项目可
改变后的 对应的原承诺 改变后项目拟投入 本年度实际投入 截至期末实际累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现的效 是否达到预计
行性是否发生重
项目 项目 募集资金总额(1) 金额 计投入金额(2) 度(%) (3)=(2)/(1) 用状态日期 益 效益
大变化
大马力拖拉机液压
智能铸造车间建设 本期焊接机器人及
提升装置精细生产 17,342.70 4,397.42 4,397.42 25.36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及改造项目 3D 打印机转固金额
建设项目
合 计 17,342.70 4,397.42 4,397.42 25.36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是基于对当前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市场环境的分析,并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公司“大
马力拖拉机液压提升装置精细生产建设项目”为新建项目,总投资金额大。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为了保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公司一直
在关注相关环境因素变化对募集资金投资的影响,试图在相关不利因素消除、大马力产品市场明朗后确定该募投项目是否继续实施,因此,
“大马力拖拉机液压提升装置精细生产建设项目”一直处于暂缓推进状态,尚未实际投入募集资金。公司虽然未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前述大
马力新建项目,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积极利用自有资金投入加工及装配产线设备的现代化更新提升、大马力及电动化提升器研发项目,
公司大马力产品的产能及产品质量也有了较高提升,可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市场的需求。而公司加工设备先进性不断提升,铸造环节急
改变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需跟进,成为公司产品产量及质量的制约因素。因此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大马力拖拉机液压提升装置精细生产建设项目”变更为“智能铸
造车间建设及改造项目”,将有助于解决公司铸造环节的瓶颈问题,解决原有铸造产线耗能高、故障率高、效率低问题,降低生产经营综
合成本,提升铸造生产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变更的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7 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变更的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无
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