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
《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
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
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出具《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现发表意
见如下: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公司
章程》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和合理的内
部控制体系,并且得到了有效地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与有效执
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高效开展,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
范和控制作用,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公司编制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
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在 2025 年
度的所有重大方面都得到有效的内部控制。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与会委员签字:
(任淑) (周雄俊) (袁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