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产品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金、银、铜、锡、铝等金属,金、银、铜、
锡、铝均属于大宗商品,市场化程度高,价格受到经济周期、市场供求、汇率等各
因素的影响,变动较大。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上涨,将会给公司的生产成本和经营
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公司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因原材料市
场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促进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提升公司经营水平和
盈利能力,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拟开展交易品种为金、银、铜、锡、铝等与
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已建立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具有与拟开展的
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相关规定和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审慎操作,进行原材料期
货套期保值具有可行性。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计划投入的保证金规模与自有资金、
经营情况和实际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正常经营业务。
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通过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期货合约开展交易,不做投
机性交易,所有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实
现套期保值效果,金、银、铜、锡、铝等金属期货合约与金、银、铜、锡、铝等金
属价格波动存在强相关的风险相互对冲的经济关系。公司通过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
期货合约的开仓及平仓操作,可有效的实现对冲金、银、铜、锡、铝等金属价格波
动风险的效果。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经营工作计划,通过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期货合约的方式开展铜、银、
锡等金属套期保值业务,审议期限内预计持仓保证金额度上限为 1,000 万元。该项
业务采用滚动建仓方式,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持仓保证
金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上限。所建立的套期保值标的以公司金、银、铜、锡、铝等
金属实际使用需求为基础,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上限为 1 亿元。
(三)交易方式
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在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金、银、
铜、锡、铝等金属期货合约,严禁以追逐利润为目的进行的任何投机交易。
(四)授权事项及期限
公司对期货交易操作实行授权管理,交易授权书列明有权交易的人员名单、可
从事交易的具体种类和交易限额、交易程序和方案报告,授权书由公司期货工作小
组组长审批后执行。
本次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预计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如发生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交易
完成时终止。
(五)资金来源
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套期保值操作,不涉及募集资金及银行信贷资金。
二、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
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但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交易
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期货市场存在一定系统性风险,同时期货套期保值需要对价格走势做出预判,
一旦价格预测发生方向性错误,可能造成期货交易损失。
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在期货价格
波动巨大时,公司可能存在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制平仓带来实际损失的风险。
当标的资产价格向不利方向变化时,公司可选择不行权,造成权利金的损失。
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操
作不当或操作失败的可能,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
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以及衍生品交易规则的修改等原因,从而导致
衍生品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
管理及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控制措施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能有效规范投资行为,控
制投资风险。
严守套期保值原则,杜绝投机交易。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
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根据生产需求产生的大宗材料采购计划,选择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期货
品种适时开展套期保值等业务。公司将重点关注期货交易情况,合理选择合约月份,
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建立客户的信用管理体系,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方进行资信审查,确定交易对方
有能力履行相关合同,慎重选择从事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手。
设专人对持有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合约持续监控,设定止损目标,将损失控制
在一定的范围内,防止由于市场出现市场性风险、系统性风险等造成严重损失。在
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及时报告公司决策层,
并积极应对。
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
思路与方案。
三、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
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
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四、结论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有关规定;公司已就期货套期保值交易行为建立了健全的组织结构,制定了业
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
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