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软科技: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1 01:5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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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88     证券简称:虹软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6-007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投资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220,000.00 万元(含本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
投资种类          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
              存单、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凭证等)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的议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批。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
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
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
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
响公司日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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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2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本次额度生效后将覆盖前次授权额度。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
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
经营。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凭证等),不得投资股
票或其他高风险收益类产品。
  在审议通过的额度和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
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2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
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
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
单、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凭证等)。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
事长授权人士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
组织实施。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批。
                  第 2 页 / 共 3 页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
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
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委托理财业务。
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委托理财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
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
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特此公告。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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