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平发展: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1 01:5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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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84     证券简称:林平发展    公告编号:2026-018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投资金额       40000 万元
                投资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
                品(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
     投资种类
                款、大额存单等,货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美元、港
                币等)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
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
款、大额存单等,货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美元、港币等),但金融市场
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购买的投资产品可能受货币政策、流动性风险、信
用风险等因素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利用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现资金管理效益最大化。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额度范围
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本数)。
  (三)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货币币种包括
但不限于人民币、美元、港币等),董事会并授权管理层在授权期限及额度内行
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资金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
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
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期限及额度内行使相
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 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
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
款、大额存单等,货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美元、港币等),但金融市场
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可能受货币政策、流动性风险、信
用风险等因素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 风险控制措施
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且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公司将对及时跟踪分析
投资标的的进展,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
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并建立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
工作。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购买风险可控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
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取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业绩,回报
股东。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处理,可
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等科目,利润表中的“财
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科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的会计处理为准。
  五、中介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意见如下: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经营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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