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的报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或“中汇”)作为公司 2025 年度
年报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
章程》等要求,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
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数量 117 人,注册
会计师 688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78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执
业质量等情况进行全面的评估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
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 月 18 日,第八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2 月 3 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经营管理层召开审前
沟通会议,就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初步预审情况、年审工作重大事项等情
况进行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审工作进行持续跟踪与监督,与中汇
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负责人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沟通,就审计进展、
审计阶段性结果、关键审计事项执行情况、控制测试执行情况、总体审计结论等
事项了解,并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年审相关调整事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初
步审计意见、审计报告出具情况等事项的报告,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5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
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进行了审查。同时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
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
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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