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63 证券简称:美好医疗 公告编号:2026-020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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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已授予尚未归属部
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的议案》,鉴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及部分人员离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公司相应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部分限制性
股票 5,551,812 股。有关事项如下:
一、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必要程序
(一)2024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吴学斌先生作为征集人依法采取无偿方式向公司全体股
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二)2024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发表
了核查意见。
(三)2024 年 4 月 22 日至 2024 年 5 月 1 日,公司内部公示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四)2024 年 5 月 6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六)2024 年 5 月 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
见。
(七)2025 年 4 月 1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
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激励对象名单和预
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5 年 5 月 19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九)2026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调整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关于已授予尚未归属部
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已授予尚未归
属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必要程序
(一)2025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吴学斌先生作为征集人依法采取无偿方式向公司全体
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二)2025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
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2025 年 4 月 20 日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司内部公示 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四)2025 年 5 月 6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五)2025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六)2025 年 5 月 9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七)2025 年 5 月 2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监事会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
见。
(八)2025 年 9 月 1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监事会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第一批次)发
表了核查意见。
(九)2026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已授予尚未归属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对已授予尚未归属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的部分激励对象 14 人离职,其已获授尚未归属全部限制性股票 311,640 股作
废失效,此外,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当期计划归属
全部限制性股票 2,030,826 股作废失效;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
部分激励对象 3 人离职,其已获授尚未归属全部限制性股票 123,200 股作废失效,
此外,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当期计划归属全部限制
性股票 410,690 股作废失效;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对
象 44 人离职,其已获授尚未归属全部限制性股票 947,100 股作废失效,此外,
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当期计划归属全部限制性股票
分激励对象 2 人离职,其已获授尚未归属全部限制性股票 77,840 股作废失效,
此外,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当期计划
归属全部限制性股票 249,228 股作废失效。
综上,本次相应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5,551,812 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事项属于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和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事项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事项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
定性,不会影响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
续实施。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部分激励对象 14 人离职,其已获授尚未归属全部限制性股票 311,640 股作废
失效,此外,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当期计划归属全
部限制性股票 2,030,826 股作废失效;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
分激励对象 3 人离职,其已获授尚未归属全部限制性股票 123,200 股作废失效,
此外,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当期计划归属全部限制
性股票 410,690 股作废失效;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对
象 44 人离职,其已获授尚未归属全部限制性股票 947,100 股作废失效,此外,
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当期计划归属全部限制性股票
分激励对象 2 人离职,其已获授尚未归属全部限制性股票 77,840 股作废失效,
此外,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当期计划
归属全部限制性股票 249,228 股作废失效。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事项符合
《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所涉限制
性股票作废失效原因、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数量、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所涉人员
名单等有关内容已经核实,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激励计划本次作
废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履行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
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
司本次有关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及作废失效事项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已授予尚未归属部分限制性股票作
废失效的核查意见;
(三)法律意见书;
(四)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有关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及作废失效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