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秉持客观、
公正、独立的核心原则,忠诚履行法定职责,勤勉开展各项
工作,现就外部审计机构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全面评
估,评估结果如下。
一、审计工作沟通情况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保持常态化、
深层次沟通。围绕财务审计、内控审计事项等核心事项,细
化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范围,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具体问题
及时交换意见、凝聚共识。全程跟踪审计工作进展,督促安
永华明严格把控审计质量与时效,确保审计工作按时保质完
成。同时,严格落实《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中关于加强外部审计师监督管理的最新要求,
系统开展安永华明履职评估。
二、评估结果
及下属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未获取法定审计服务费用以外
的其他任何形式经济利益;与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相
互投资关系,亦无密切经营关联;审计工作组成员与公司决
策层、管理层及关键岗位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在 2025 年度
审计工作中,安永华明始终恪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保持了
形式上与实质上的双重独立性,确保审计工作不受任何外部
因素干扰。
公司年度审计所需的专业知识、从业资格及丰富实践经验,能
够胜任审计工作。针对公司风光电业务特点、行业属性及实
际服务需求,制定了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工作方案。审计
过程中,细化审计计划与时间节点安排,严格按照既定进度
推进工作,高效满足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时间要求;制
定并有效执行了与非安永组成部分审计师的沟通合作机制,
保障了审计工作的协同性与完整性。同时,安永华明就审计
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公司治理层、管理层及相关业务
部门沟通对接,协助制定整改措施,并结合公司实际提供了
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管理提升建议,为公司业务发展与
内控优化提供了有力支持。
永华明对 2025 年度审计计划、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
员配置及重点领域等关键事项进行充分研讨,形成共识。审
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安永华明关于审计计划执行
情况及初步审计结果的专项汇报,结合公司实际提出具体意
见与优化建议。安永华明严格遵循审计准则要求,规范实施
控制测试与实质性程序,审计程序设计科学、执行到位,为
审计意见的形成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审计流程合
规有序。
三、评估结论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综合评估,认为安永华明具备合
法有效的执业资质与专业的执业能力,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严
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展现了良好的职业操
守与扎实的业务素质。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及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审计结果客观公允,
切实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法定职责与专业责任,能够满足
公司审计工作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