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暨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
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及审
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11 月 28 日经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
【2013】0071)号文批准,由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转制设立(中喜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 1999 年 9 月由财政部批准设立)。中喜会计师事
务所营业执照登记机关为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室,首席合伙人为张增刚。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北京市财政局核发的编号为
券服务业务。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并根据《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了
《质量控制制度》《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办法》《项目质量控制复核评价制度》
及《业务质量考核、评价与奖惩办法》等各项质量控制制度以及完备的内部管
理制度。
截至 2025 年末,中喜拥有合伙人 102 名、注册会计师 431 名、从业人员总
数 1,39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324 名。2025 年度服
务上市公司客户 42 家,挂牌公司客户 208 家,实现收入总额 44,911.66 万元
(未审数),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8,384.97 万元(未审数);证券业务收入
年度上市公司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专用设备制造业(C35);计算机、通信
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C15);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I65);橡胶和塑料制品业(C29)。
二、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及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
三、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
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
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
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公司于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
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
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
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
备证券相关从业资格,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
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 月 24 日,审计委员
会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二)2026 年 1 月 5 日,负责公司审计项目的签字会计师、项目负责人向
审计委员会书面汇报了 2025 年年报审计的项目团队和时间安排、各方责任重点
关注的领域和审计策略、关于舞弊的讨论、独立性等事项。
(三)2026 年 4 月 20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
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进行
了核查和评估,认为该所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
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等相关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
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
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尽职尽责并如期完成了 2025 年度审计的各项工作。
五、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审计委
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
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
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
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
从业资格,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
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中
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
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审计的各项工作。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