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源化工: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1 01:4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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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博源化工       公告编号:2026-020
         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
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2026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
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对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
资格进行审查。2026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九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应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人(含职工董事 1
人)、独立董事 3 人。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
年。
  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戴继锋
先生、邢占飞先生、王林丛先生、王彦华先生、吴巴特尔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职工董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董事会提名班均先生、秦桂森先生、郑海春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本次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均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不存在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
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且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
关系。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班均先生、秦桂森先生均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
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郑海春先生未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其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
证书。三位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任独立
董事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将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
进行表决,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董事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
行董事义务与职责。
  公司对第九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做出
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历任内蒙古博大实地化学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副总经理、董事长,公司副总经
理、党委书记,内蒙古博源银根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副总裁、党委书记。现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内
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戴继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6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0%,其
中 66 万股为股权激励限售股份。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 2.1942%的股份,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
裁,戴继锋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戴连荣先生侄子,公司九届董事会董事刘宝龙
先生系戴连荣先生女婿,除此之外,戴继锋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戴继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二款规定的
相关情形。
源联合化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副总
经济师、投资总监、总会计师、副总裁,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内蒙古博源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目前,邢占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内
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0.6173%的股份,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
事,除此之外,邢占飞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邢占飞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
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管理部部长,内蒙古博源联合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南阳宛达昕高速公路建设
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截至目前,王林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内
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0.1115%的股份,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
总裁,除此之外,王林丛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林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
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蒙古伊高化学有限责任公司技术部经理,内蒙古博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艺室主
任、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内蒙古
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公司项目投资管理部部长、副总经理。现任
内蒙古博源新型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公司总工程师。
  截至目前,王彦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4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其
中 72 万股为股权激励限售股份。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 0.1994%的股份,除此之外,王彦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彦华先
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
确结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
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历任桐柏博源新型化工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经理,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安
棚分公司副总工程师,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制造中心总经理、
技术中心主任。现任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内蒙古博
源银根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吴巴特尔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0.3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
其中 39.6 万股为股权激励限售股份。除此之外,吴巴特尔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巴特尔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
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
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
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 3.2.2 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土
地估价师资格。曾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企业重组服务高级经理,北京华控投
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现任北京汉恒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高级顾问,联合领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隆运私募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班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
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班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二款规定的相
关情形。
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现任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合伙人,上海剑桥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秦桂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
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秦桂森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二款规定
的相关情形。
自治区土壤肥料和节水农业工作站站长、二级推广研究员,内蒙古自治区土壤肥
料学会理事长,中国植物营养与肥料学会副理事长,内蒙古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
导师,内蒙古土壤肥料学科学术带头人。
  截至目前,郑海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
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郑海春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二款规定
的相关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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