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宇股份: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1 01:4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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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1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
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
相关金额)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
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43 号)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 1,667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7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21,270.9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025.86 万元,累计收益及利息收入
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3,819.38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期
末余额 16,667.02 万元。
   根据公司 2025 年 04 月 1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5 年度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实现投资收益 319.38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银行理财产品未到期金额为 16,000.00 万元。
  二、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1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将在短期内
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以及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公司结
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的收益和
股东回报。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
条件:(1)安全性高;(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
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
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
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
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
账,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
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2)公司
将建立投资台账,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
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1
风险;(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
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4)独立董
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
进行审计;(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
务。
  三、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
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
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
规定对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
科目。
  四、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弘宇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
况,也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
构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1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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