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公司对中审亚太所在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
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061301173Y
成立日期:2013 年 1 月 1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 层 2206
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11010170
会计师事务所简介: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由原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转制的民族品牌专业服务机构,是一家专业化、规模化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是
最早取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业务涉及股票发行与
上市、债券发行、公司改制、企业重组、资本运作、财务咨询、管理咨询、税务咨
询、基建审核、年度报表审计和各类专项审计等领域。
截至 2025 年末,中审亚太所从业人员 1600 余人,其中合伙人 88 名,注册会计
师 50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30 余人。
中审亚太所 2025 年度业务收入 7.79 亿元(经审计),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7.51
亿元(经审计),证券业务收入 2.96 亿元(经审计)。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
户 44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建筑业;收费总额 5,851.01 万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 家。
中审亚太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4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
定。截至 2025 年末,中审亚太所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9,490.14 万元。
中审亚太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中审亚太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
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2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
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崔伟英,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其兵,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中审亚太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马玉婧,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
作;2021 年开始在中审亚太所执业;2025 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复核 6 家上市公司及 39
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
处分。
中审亚太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
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根据竞争性谈判中标结果报价确定 2025 年
度审计服务费为 180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138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42
万元。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
二、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
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亚太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亚太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
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研判、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
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中审亚太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
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
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亚太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审亚太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
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
要求。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