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6 证券简称:全聚德 公告编号:2026-10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董事会第十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确认
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
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相应章节披露内
容。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
作积极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参照公司所在行业、地区
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
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在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股东会审
议后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
案通过董事会审议后失效。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津贴为 10 万元/年(税后),按月平均发放。
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
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
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
考核管理制度,并结合当年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工作绩效等领取薪酬,包括
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绩效薪酬由当年绩效薪酬及任期绩效薪酬构成,当年绩效
薪酬在下一年度考核后兑现,任期绩效薪酬在任期结束后次年,按照任期考核规
定执行。
在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
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70%。
三、其他事项
算并予以发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改聘、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
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