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董事会职权,
严格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公司经营情况
公司深耕充储电及能源高效应用领域二十余载,致力成为全球领先的智慧能
源解决方案提供商。依托持续的技术创新与产品迭代,公司业务已全面覆盖 AI
终端、算力基础设施、新能源汽车及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VTOL)、光储系统、
AI 能源管理等场景。公司深度把握 AI 算力普及、智能终端升级与新能源产业全
球化扩张机遇,聚焦 AI 能源设备、新能源汽车电控与电源、数字能源光储充三
大千亿级高成长赛道,形成场景互补、技术协同、全球覆盖的业务布局,依托全
球化研发布局与精益化运营体系,稳步推进海外产能布局与全球市场拓展,实现
各业务板块协同高质量发展,推动经营业绩持续稳健增长,打开长期可持续的增
长空间。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15,381.95 万元,同比增长 11.38%;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2,238.77 万元。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3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届次 事项
第三届董事会 1、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第七次会议 2、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案;
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
案;
第三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 5、关于聘任 2025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了 2 次股东会会议,会议讨论了如下议案
并作出决议:
时间 届次 事项
东大会 3、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案;
案;
临时股东大会
(三)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履行诚信与勤勉义务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参加董事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按时出席
股东会,重点关注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对外担保、员工持股计
划、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重大事项,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工作的独立性。
与此同时,独立董事通过电话会议、即时通讯、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
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定期听取和了解公司经营情况,针对公司的战略规划、生
产经营、合规管理、内部控制提供专业意见,为公司完善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实支撑。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以及《审计委员会实
施细则》《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发挥作用,谨
慎认真地履行职责,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以及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审计
委员会重点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财务报告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
监督和审查,共召开 3 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围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考核及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共召开 2 次会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
支持。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时间 届次 事项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六次会议
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七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1、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八次会议
(五)信息披露情况与投资者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定期
报告并按时披露,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布会议决议、
重大事项等临时公告,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
项,有力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公司
通过多方面的途径开展投资者关系建设,积极与投资者进行交流。首先,公司持
续维护官网投资者关系专栏建设;其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及时回
复投资者的提问、召开业绩说明会、接待投资者调研活动、公司投资者关系热线
及邮箱等渠道与投资者展开互动,与投资者保持充分的沟通交流,成功搭建公司
与投资者及社会各界公众的沟通桥梁,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实现公
司整体利益最大化。
(六)公司年度分红情况
派发现金人民币 246,140,316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派发现金人民币 163,458,204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2026 年董事会主要工作
原则,积极争取完成各项经营指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董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优化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坚持依法治理企业;不断完善风险防
范机制,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同时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
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传播公司的文化与
价值;切实保障公司与广大股东的利益,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