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悦科技: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1 01:3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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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华兴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审计师。根据财政部、
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
司对华兴所在近一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近一年
华兴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 73
名、注册会计师 332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85
人。
  华 兴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2025 年 度 经 审 计 的 收 入 总 额 为
万元。2025 年度为 96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
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电
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
税)为 14,723.06 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74 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计提职业风
险基金 126.55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8,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
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
讼。
     (三)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的情况。1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
施 2 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文斌,注册会计师,2015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2 年起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吴菲,注册会计师,2010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5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江玲,注册会计师,2014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
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文斌、签字注册会计师吴菲、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江玲近三年均
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
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
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华兴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
响独立性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88 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
用为 66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2 万元。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同意公司聘任华兴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一)人力资源配备情况
  华兴所在 2025 年度执行审计工作期间,根据实际审计业务工作量,配备了
适当数量的审计人员,能够保障审计计划的进度。配备的审计团队具有上市公司
审计经验,审计项目组负责人等团队核心成员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
熟悉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具备审计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
  (二)职业道德
  华兴所审计项目组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 2025 年度执行审计工作的整个过
程中,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履职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保持审计的独立性,并就
独立性问题与治理层进行了书面沟通。
  (三)审计工作方案
  华兴所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总体审计策略,明确详细的执行审计工作
的时间安排以及审计团队成员的分工安排,且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能够运用
职业判断,保持职业怀疑,与管理层、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
大审计事项(含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沟通,保证审计工作有序、顺利的开展。
  (四)审计工作范围
  华兴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相
关要求,确定公司财务审计范围为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内部控制测试程序范围
为母公司和重要的经营性控股子公司。
  (五)审计成果
  经审计,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
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公司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的评估情况
  经公司评估,公司认为华兴所在提供 2025 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审
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切
实地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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