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传媒: 述职报告(温素彬)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1 01:3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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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温素彬)
  作为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凤凰传
媒”)独立董事,我在报告期内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
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
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现将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温素彬,2022年5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南京审计大学会
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智能管理会计与内部控制研究院院长,
曾任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副院长。研究专长:智能财务、
管理会计、内部控制。2019年入选财政部全国会计名家工程,2014
年获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称号,2016年被评为江苏省“青蓝工程”
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兼任财政部管理会计咨询专家、中国会计学会财
务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苏省会计学会总会计师分会副会长、江苏
省会计学会管理会计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江苏省管理会计咨询专家、
南京市管理会计咨询专家、南京市内部控制咨询专家、江苏国信独立
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
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概况
          报告期内会议召开次
                            报告期内参会次数
                    数
      董事会            6            6
  审计委员会              4            4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1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全面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亲自出席所有应当参加的会议,2025年会议出席率100%。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会前,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全
面收集信息,为提案讨论做好充分准备;会中,本人基于专业判断和
事前研究,针对议题客观公正发表独立审核意见和相关建议,保证公
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会后,紧密跟踪审议事项的进展情况,确
保会议各项决策得到有效落实,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规范运作、
监督执行发挥积极作用。报告期内,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以
及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均表示同意,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以下将从专门委员会工作、公司现场调研走访、与中小股东交流
等方面详细阐述本人的年度履职情况。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委员会日常
会议,按规定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年度审
计工作报告及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详细了
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
行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发挥
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亲自出
席,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与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等2项议案。本人认为相关关
联交易确属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同
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认真履
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
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公司股东利
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互动交流。通过这些互动交流,不仅让中
小股东对公司财务状况有了更清晰的了解,增强了他们对公司的信心,
也使本人直观了解到中小股东的诉求,为后续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维护中小股东权益提供了有力支持。
  (六)现场工作情况
  为深入了解公司实际运营情况,本人多次前往公司总部及主要业
务场所进行实地调研。本年度,本人还积极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组
织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合规履职培训,通过学习进一步了解
掌握监管政策变动趋势,做到有效履职。本人2025年度累计在公司现
场工作时间15天。
  (七)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事务所和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特别职权。
  (八)与公司管理层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本人工作,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
便利条件。公司定期向本人汇报公司经营业绩、战略规划实施进展、
重大项目推进情况等,充分尊重和听取本人意见和建议。对于本人提
出的问题和建议,管理层高度重视,及时反馈处理情况,形成良好的
互动机制,为本人有效履职创造了有利环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
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
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
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
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与2025年度日常
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凤凰集团财务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凤
凰新云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关于为中国银行对全资子公司凤凰
教育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本人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认真
审查了有关资料,并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未出现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
措施
  报告期内,未出现涉及公司被收购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本人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4 月 29 日、8 月 22 日以及 10 月 29
日召开的审计委员会例会上,分别对公司 2024 年度、2025 年一季度、
半年度和三季度的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展开审查。期间,
与公司管理层围绕财务报告的编制流程、重点事项进行了深入且充分
的沟通交流。从专业视角出发,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以及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要求等方面进行了严格审查,并将审
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董事会予以审议。
  报告期内,本人始终以高度审慎的态度,密切留意公司内部控制
体系在设计层面的完备性,以及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的有效性。定期听
取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仔细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
外部审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致力于保障并促进公司内部控
制体系的有效性,为公司稳健运营筑牢坚实基础。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中兴华在专业能力、投
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
综上,本人同意聘任中兴华对为公司2025年度年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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