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能源: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1 01:3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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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宁波能源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
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087374063A
   (4)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5)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6)人员信息:首席合伙人为高峰。2025 年末,中汇会
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117 人,注册会计师 688 人,其中签署过
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312 人。
   (7)业务规模:
计业务收入(经审计)87,22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 205 家上市公司提供 2024 年报审
计服务,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
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
制造业,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审计收费总额 16,963 万元。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
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
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
律处分 1 次。4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朱广明和李成锐项目
质量控制合伙人朱敏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
计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
意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
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
            ,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
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
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
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
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
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
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
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
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相关信息,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力、独立性,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同
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项目组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包括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关键审计事项、重点审计领域等相关内
容,审计委员会对其中需要关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
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
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
关规定,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对中汇会
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
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
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
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
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
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
观、完整、清晰、及时。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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