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35 证券简称:精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6-050
江苏省精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路 21 号)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共 1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数 37,390,0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反对
股数 4,234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股数 37,390,0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反对
股数 4,234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股数 37,390,0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反对
股数 4,234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同意股数 37,394,234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股数 37,390,0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反对
股数 4,234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同意股数 2,610,0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反对
股数 4,234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股东李超飞先生、李敏女士、李小凡女士、李清文先生与该议案有关联关系,
已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股数 37,390,0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反对
股数 4,234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股数 37,390,0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反对
股数 4,234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股数 37,390,0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反对
股数 4,234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股数 37,390,0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反对
股数 4,234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股数 37,390,0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反对
股数 4,234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十二)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四) 2025 年年度权 2,314,234 100.00% 0 0% 0 0%
益分派预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孟文翔、舒泓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江苏省精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江苏省精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