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91 证券简称:惠云钛业 公告编号:2026-023
债券代码:123168 债券简称:惠云转债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
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
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归属条件未成就。55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
属期计划归属的113.7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现
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6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408万股,预留52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90元/股。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17日,公司于内部OA系统上发布了《激
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截至
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
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18日披露的《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4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进行优化调整,形成了《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摘要》。
(四)2024年7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
司股票及可转债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确定以2024年7月18日为首次授予日,以4.90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8名激
励对象授予40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截至授予日的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5年4月23日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2024年度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目标,其激励对象首
次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不能归属,董事会同意
对前述已授予给激励对象但不能归属的第一个归属期的122.4万股限制性股票作
废失效处理。公司监事会对本次作废事项的原因、数量及名单进行了核查。
(七)2025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五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议案》。调整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将由4.90
元/股调整为4.89元/股。
(八)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
象由本激励计划经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截
至 2025 年 7 月 16 日,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的 52 万股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自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后的 12 个月内未明确激
励对象,预留权益失效。
(九)2025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
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
相关规定,由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3 名
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
的 20.3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本次作废后,公司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 285.60 万股调整为
(十)2026年4月17日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
并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2025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目标,其激励对象首次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不能归属,董事会同意对前述已授予给激励对象
但不能归属的第二个归属期的113.70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
二、关于公司2024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未成就的说明
根据《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本次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4-2026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业绩考核目标
考核 钛白粉销售收入相比 2023 年度增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
归属期
年度 长率(A) 2023 年度增长率(B)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目标值(Bm) 触发值(Bn)
第一个归属期 15% 10% 20% 15%
年度
第二个归属期 30% 25% 50% 45%
年度
第三个归属期 45% 40% 100% 95%
年度
(续上表)
完成度对应系数
考核指标 实际完成情况
(X1,X2)
A≥Am X1=100%
钛白粉销售收入相比 2023 年度
An≤A<Am X1=90%
增长率(A)
A<An X1=0%
B≥Bm X2=1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Bn≤B<Bm X2=90%
相比 2023 年度增长率(B)
B<Bn X2=0%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X=MAX(X1,X2)
注:1、公司层面考核业绩需至少达到 A 或 B 任一指标,并取 X1 和 X2 的最大值;
售收入目标值增长率约为 15%,触发值增长率约为 10%。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净利润为 4,103.80 万元,以 2023 年为基数,2024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目
标值增长率约为 20%,触发值增长率约为 15%;
励计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
归属期内,公司根据上述业绩考核要求,在满足公司业绩考核目标的情况
下,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
绩指标,激励对象当期未能归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
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作废失效。
根据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惠云钛业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德皓审字[2026]00001526 号),公司 2025
年度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60.74 万元,与 2023 年同期相比下降
均未达到 2025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触发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
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标,公司董事会决定作废 55 名仍在职的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第二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 113.70 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作废
后,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
本次作废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会影响公司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实
现股东价值最大化。
四、律师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
司就本次作废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作废事项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2024年限制性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议决议》;
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