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人”)作为岳
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阳兴长”或“公司”)2022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岳
阳兴长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54 号),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1,616,251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73,536,765.8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62,098,086.56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中审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出具了《岳阳兴长石化
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CAC 证验字[2023]0126 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
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署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97,353.68
减:各项发行费用 1,143.87
募集资金净额 96,209.81
减:募投项目累计使用金额 92,505.80
加:利息收入净额 235.62
募集资金余额 3,939.63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
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为保障专款专用,公司、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存放本次募集
资金的各银行分别于 2024 年 1 月 8 日、1 月 10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签订的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
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序 账户余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号 额
岳阳兴长石 惠州立拓 30 万
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长沙分行
公司 材料项目
岳阳兴长石 中国建设银行股 惠州立拓 30 万
公司 长岭支行 材料项目
序 账户余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号 额
岳阳兴长石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长沙分行
公司
岳阳兴长石
招商银行股份有 岳阳兴长研发
限公司长沙分行 中心项目
公司
惠州立拓新 中国银行股份有 惠州立拓 30 万
任公司 支行 材料项目
惠州立拓新 兴业银行股份有 惠州立拓 30 万
任公司 湾支行 材料项目
合计 3,939.63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支付募投项目资金人民币 92,505.80 万元,
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使用募集 累计支付 其中:以前年 其中:2025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号 资金额 额 度投入 年投入
惠州立拓 30 万
材料项目
岳阳兴长研发
中心项目
合计 142,586.00 96,209.81 92,505.80 91,664.06 841.74
募投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请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
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岳阳兴长石化股份
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CAC 证专
字[2024]0010 号)。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 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到期或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使用
不超过 3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额度
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
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
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使用节
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岳阳兴长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
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6〕2-192 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认为:岳阳兴长管理层编制的《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岳阳
兴长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的核查工作
保荐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沟通访谈等多种形式,对岳阳兴长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
内容包括:审阅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核对存管银行出
具的银行对账单、抽查募集资金使用会计凭证等;与公司相关高管、财务人员以
及公司聘任的会计师沟通,询问募集资金使用和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八、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岳阳兴长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人对岳阳兴长 2025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朱 捷 李志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1) 96,209.8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41.7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2,505.8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截止报告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更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募集资金承 本年度投入 本年度实 期末累计 性是否发
项目(含部 总额(1) 计投入金额 进度(%)(3 定可使用状 到预计
投向 诺投资总额 金额 现的效益 实现的效 生重大变
分变更) (注2) (2) )=(2)/(1) 态日期 效益
益 化
否 80,000.00 77,000.00 25.91 77,090.26 100% 2025.12 -9,346.04 -13,156.38 否 否
烃新材料项目(注3)
合计 100,000.00 96,209.81 841.74 92,505.80 96.1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
试验性生产操作耗时长;截止目前,高附加值产品生产取得阶段性进展,有待产能释放,致使项目效益未达预期。
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不适用
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不适用
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不适用
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
不适用
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 2024年1月26日,公司第十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
入及置换情况 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59,980.99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同意公司使用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
流动资金情况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
管理情况 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
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
不适用
余的金额及原因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939.63万元(含利息收入),其中3896.95万元用于研发中心项目建设,1.01万元用于补充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
流动资金,其余部分用于惠州立拓30万吨/年聚烯烃新材料项目建设。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规范要求,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上述尚未使用
及去向
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银行监管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
无
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实际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2:上述投资总额调整经公司第十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注3:惠州立拓30万吨/年聚烯烃新材料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投资总额系增加了银行账户利息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