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奕斯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KPMG Huazhen LLP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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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西安奕斯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2602888 号
西安奕斯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西安奕斯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西安奕材公司”)2025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
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签发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实施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后附的西安奕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
除情况表 (以下简称“扣除情况表”) 执行了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9 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的相关规定,西安奕材公司编制了
扣除情况表。设计、执行和维护与编制和列报扣除情况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如实编制和对外披
露扣除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西安奕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扣除情况表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根据《中国注册
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
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我们是否注意
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扣除情况表所载财务信息与我们审计财务报表时西安奕材公司提供的会
计资料和经审计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获取保证。在对财务报表实
施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扣除情况表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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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ganisation of independent member firms affiliated with 司)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组织中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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