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南
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波长光电”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波长光电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
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252 号)核准,公司
万股,发行价为 29.3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49,963,400.00 元,扣除中
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91,220,491.6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18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
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出具报告编
号:天职业字〔2023〕44177 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年末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A 849,963,400.00
减:发行费用(不含税)B 91,220,491.65
募集资金净额 C=A-B 758,742,908.35
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D 251,257,963.20
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E 43,959,591.41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F 8,881,294.35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理财产品余额 G 309,000,000.00
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面余额与实
-145,644,059.39
际募集资金净额差额 H=D+E+F+G-C
其中:募集资金累计理财收益、利息收入及扣除手续费支出净额 24,424,555.68
激光光学产品生产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流金额 -15,040,328.23
红外热成像光学产品生产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流金额 -25,166,022.65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30,000,000.00
尚未支付或置换的发行费 137,735.81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
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次修订;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次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上元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方山支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资金使用计划或者公司预算范围内,由财务
部门审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批后,由会计部门执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
过计划投入时,按不同的限额,由总经理、董事长或者上报董事会批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
监督。公司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并将检查情况报告
董事会,同时抄送审计委员会和总经理。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已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及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与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签订了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
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上述三方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波长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上述四方协议与
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
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户名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备注
激光光学
中国工商银行股 产品生产
南京波长光电科
份有限公司南京 4301027329100097828 活期存款 - 项目专户
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元支行 (2024 年
注销)
户名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备注
红外热成
像光学产
中国工商银行股
南京波长光电科 品生产项
份有限公司南京 4301027329100098180 活期存款 -
技股份有限公司 目专户
上元支行
(2025 年
注销)
精密光学
招商银行股份有
南京波长光电科 研发综合
限公司南京分行 125905176710866 活期存款 5,813,618.46
技股份有限公司 楼建设项
营业部
目专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 超募资金
南京波长光电科
限公司南京方山 554745216508 活期存款 - 专户(2024
技股份有限公司
支行 年注销)
中国工商银行股
南京波长光电科 超募资金
份有限公司南京 4301027329100098207 活期存款 3,067,675.89
技股份有限公司 专户
上元支行
红外热成
像光学产
招商银行股份有
江苏波长光电科 品生产项
限公司南京分行 125913236710000 活期存款 -
技股份有限公司 目专户
营业部
(2025 年
注销)
中国工商银行股
南京波长光电科
份有限公司南京 4301027314200004635 活期存款 - 理财专户
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元支行
合计 8,881,294.35 -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相关理财产品,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理财余额为 309,000,000.00 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到期
户名 存放公司 账户账号 产品 余额
日
南京波长光 招商银行股份
招商银行大额存
电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南京 12590517677900036 2026-6-3 30,000,000.00
单
有限公司 分行营业部
华泰证券股份
华 泰 信 益 第
南京波长光 有限公司南京
电科技股份 中山东路华泰 666810037007 2026-1-15 30,000,000.00
国债指数)收益
有限公司 证券大厦证券
凭证
营业部
存放到期
户名 存放公司 账户账号 产品 余额
日
华泰证券股份
南京波长光 有限公司南京 华 泰 聚 益 第
电科技股份 中山东路华泰 666810037007 25231 号(黄金 2026-1-21 20,000,000.00
有限公司 证券大厦证券 现货)收益凭证
营业部
华泰证券股份
南京波长光 有限公司南京 华 泰 聚 益 第
电科技股份 中山东路华泰 666810037007 25042 号(原油 2026-2-3 10,000,000.00
有限公司 证券大厦证券 期货)收益凭证
营业部
华泰证券股份
南京波长光 有限公司南京 华 泰 聚 益 第
电科技股份 中山东路华泰 666810037007 25261 号(黄金 2026-3-3 5,000,000.00
有限公司 证券大厦证券 现货)收益凭证
营业部
南京波长光 中国工商银行 结构性存款产品
电科技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 4301027329100098207 -专户型 2025 年 2026-3-16 150,000,000.00
有限公司 南京上元支行 第 321 期 C 款
南京波长光 中国工商银行 结构性存款产品
电科技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 4301027329100098207 -专户型 2025 年 2026-4-27 64,000,000.00
有限公司 南京上元支行 第 451 期 G 款
合计 - 309,000,000.00
(四)其他说明
公司因经营需要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向招商银行南京分行月牙湖支行申请通
过开立于招商银行南京江宁支行的一般银行账户,开立金额为 1,500,000.00 元人
民币的银行承兑汇票,该笔银行承兑汇票应收取保证金 375,000.00 元人民币、手
续费 750.00 元人民币。同日,招商银行客户经理在办理上述业务过程中,因操
作错误,将公司开立于招商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的“精密光学研发综合楼建设项
目”募集资金专户作为保证金扣款账户,并扣款 375,000.00 元人民币,同时收取
手续费 750.00 元人民币。2025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发现该问题立刻要求银行退回
保证金及相关费用。经协调,全额保证金 375,000.00 元及其期间利息 8.33 元和
手续费 750.00 元已分别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2 月 8 日原路退回至公司募集资金
专户。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及培
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 1 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未发生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重大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
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七、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波长光电《2025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6]20246-3 号)。报告认为,波
长光电《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波长光电
八、保荐人的核查工作
保荐人通过查阅资料、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波长光电募集资金的存放、
管理与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包括:查阅公司募集
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抽查募集资金支付凭证、募集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等资料,并对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访谈等。
九、保荐人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波长光电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
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形。保荐人对波长光电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日期:2025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849,963,400.00
本年度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改 项目可行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
承诺投资项目和 变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投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性是否发
进度(%)(3) 可使用状态日
超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 资总额 (1) 额 入金额(2) 的效益 计效益 生重大变
=(2)/(1) 期
改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否 113,934,100.00 113,934,100.00 26,902,742.84 91,211,379.9 80.06%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 日
是 74,740,900.00 186,332,610.53 17,056,848.57 87,925,806.62 47.19%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 日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88,675,000.00 300,266,710.53 43,959,591.41 179,137,186.52
超募资金投向
是 111,591,710,53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
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440,180,108.35 440,180,108.35 130,000,000.00 130,000,000.00
合计 628,855,108.35 173,959,591.41 309,137,186.52
(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精密光学研发综合楼建设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87,925,806.62 元,占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比例为 47.19%,投资进度与投资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计划存在差异,主要原因为:项目土建工程验收进度晚于预期,导致项目内部装修尚未开始投入;同时,项目实际付款进度与项目建设进度存在周期性差异,部分工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程款、尾款、质保金等款项根据募投项目合同约定滞后支付。基于上述原因,预计本募投项目将无法在原定期限内完成。经公司管理层审慎考虑,拟将本项目达到可
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6 年 6 月 30 日延期至 2027 年 6 月 30 日,项目的投资总额等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无。
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司使用 13,0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经过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已全额划转完毕。截至报告期末,
用进展情况
全部 13,000.00 万元已转入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公司未确认使用目的的超募资金 198,588,397.82 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无。
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无。
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无。
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意公司使用 5,000.00 万元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将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
动资金情况
资金的 15,499,791.78 元闲置超募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超募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上次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到期之日起 12 个月,即 2024 年 10 月 19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8 日。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情况
过人民币 38,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上次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到期之日起 12 个月,即 2025 年 10 月 19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8 日。
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到期赎回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 309,000,000.00 元,详见本核查意见二、(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红外热成像光学产品生产项目”已经基本完成,由于目前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的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公司拟对该项目予以
的金额及原因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2,514.85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理财、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242.58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 2,516.6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转入公司基本存款账户。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31,788.13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银行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2,442.46 万元),其中期末持有的
去向 券商及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 30,900.00 万元,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888.13 万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详见本核查意见二、(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无。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此处合计数不包含投入“精密光学研发综合楼建设项目”的超募资金 111,591,710.53 元。此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激光光学产品生产项目”已于
元,截至结项之日实际投入募集资金 116,080,368.09 元,投资进度 89.37%,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公告》。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吕复星 吴 韡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