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碳素: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许尽峰)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1 01: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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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920175     证券简称:东方碳素      公告编号:2026-013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本人许尽峰作为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要求,谨慎、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持续关注公司规范
运作、重大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等,积极出席 2025 年度的相关会议,对各
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完成了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就 2025 年度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许尽峰先生,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教
授级高级经济师。曾任平煤股份董事、董事会秘书。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战略
规划部总监,自 2023 年 10 月 10 日起,开始担任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
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
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
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以 通 讯     缺 席 董 是否连续 2   出 席
      应 出席 现 场 出       委托出
独立董              方 式 出     事 会 次 次未亲自     股 东
      董 事会 席 董 事       席董事
事姓名              席 董 事     数     参加董事     会 次
      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会会议      数
许尽峰 6      1     5     0   0     否        2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   现场或通讯表决   委托出   缺席会
 会议名称                                  投票情况
          出席次数   出席会议次数    席情况   议次数
第四届董事会                                 均为赞成
审计委员会                                     票
第四届董事会
                                       均为赞成
独立董事专门      3         3     0     0
                                          票
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审计委员会委员,参与了审计委员会的
日常工作,并就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审阅,按照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公司定期
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加强了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督促其按计划进行审计工作。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实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
化对公司的影响,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促进公司管理
水平不断提升,从实际行动出发来维护投资者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履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赋予的监督职责,现场工作时间累
计 15 天。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及其他方式对公司生
产经营情况进行现场考察,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现状及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及时跟
进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的落实情况;能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
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发生和进展情况。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研究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
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进一步熟悉了相关制度规则,加深了对规范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和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升对公
司和投资者的保护意识及履职能力,更好地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
业的建议,从实际行动出发来维护投资者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照各项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发
布的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密切关注并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
性,积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九)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等
董事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在工作
中,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相关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
关注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及独立
作用,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
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查,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
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披露的财务数据和报告
内容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了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
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0);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并严格按照考核
结果发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
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关注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专业知识及独立作用。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角色定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许尽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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