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454 证券简称:同心传动 公告编号:2026-013
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河南同心传动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
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
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蔡挺:男,1973 年 10 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
权,本科学历。1996 年 9 月至 2000 年 12 月,任河南省戒毒中心干警;2001 年 1
月至 2006 年 10 月,任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律师;2006 年 10 月至 2022 年 7 月,任河
南荟智源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2 年 7 月至今,任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
合伙人。
立董事。
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委员。
担任同心传动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委员、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
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
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
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2025年,我共出席董事会会议
应出席 现场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 2 次未亲自 出席股东会
姓名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参加董事会会议 次数
蔡挺 8 8 0 0 否 2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在召开董事会前,
我均主动了解情况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相关资料,详细审阅会议材料及相关资料,
对议案的合法、合规、合理性进行审查,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凭借自身财务专业
知识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等发表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次,提名委员会1次,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审计
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审
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审
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审
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审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8 月 6 日
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审
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审
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审
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审
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5 年第一
战略委员会 2025 年 1 月 13 日
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一
提名委员会 2025 年 12 月 29 日
次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不存在聘请外部审计机
构和咨询机构、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
股东征集股东权利、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开展现场检查等履行独立董事
特别职权的情况。
认真、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以维护
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继续为公司合规运营、稳定发展作出贡
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
进行监督。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保持了持续沟通,对审计机构的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等提出
了要求和期望并进行了监督,认为审计机构能够根据约定履行职责,履责情况良好。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
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
的判断,重点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
员的汇报;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
真审阅;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保持密切的沟通和联系,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
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忠实履行了我作为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姓名 日期 工作内容
蔡挺 2025 年 1 月 13 日 参加公司战略委员会,讨论 2025 年发展战略
蔡挺 2025 年 1 月 21 日 审阅审计部 2024 年工作总结暨 2025 年工作计划
蔡挺 2025 年 1 月 23 日 参加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蔡挺 2025 年 2 月 19 日 审议 2024 年业绩快报
蔡挺 2025 年 4 月 16 日 审议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度一季度报告
蔡挺 2025 年 4 月 18 日 出席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蔡挺 2025 年 5 月 13 日 参加 2024 年年度股东会
蔡挺 2025 年 6 月 27 日 出席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蔡挺 2025 年 7 月 15 日
蔡挺 2025 年 7 月 23 日 参加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沟通会
蔡挺 2025 年 8 月 6 日 审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蔡挺 2025 年 8 月 8 日 出席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蔡挺 2025 年 10 月 27 日 审议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蔡挺 2025 年 10 月 28 日 参加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蔡挺 2025 年 11 月 6 日
蔡挺 2025 年 12 月 11 日 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蔡挺 2025 年 12 月 12 日 出席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总监人选
蔡挺 2025 年 12 月 29 日 2、出席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第九次会议审议财务
总监任职资格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在公司日常信
息披露工作中,我及时认真审阅公司相关拟公告信息文稿,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着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
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
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关注公司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生产运营、承诺
履行等相关事项,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关注公司治理及日常经营,主
动获取决策所需的信息和资料,运用专业知识对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和建议,并持续关
注事项的执行情况。
(八)参加业务培训情况
过培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
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能够更好地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
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九)其他工作情况
提供文件资料,积极配合本人有效行使职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等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收购及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编制财
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
认意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出具的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公
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
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
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 报告审计工作
的需求,有利于保障或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石新杰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
议案》
。
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未
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其提名、审议、聘任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
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
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石新杰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
议案》。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
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
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
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
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认真审查公司各项议案,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切实发挥独立董事
履职作用。
认真、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继续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以
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继续为公司合规运营、稳定发展做
出积极贡献。
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蔡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