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学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2025 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
以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为出发点,独立、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和义务,积极推动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切实维
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
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张学栋,1978 年出生,法学学士。北京中尧律师事务所主
任、律师。2022 年 9 月首次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至今。经自查,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出席会议情况
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全部按时出席,其中通过现场或
视频方式出席 9 次,通讯方式出席 2 次。与会期间,本人充分发挥专
业知识,会前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就议案内容与公司董事会秘书、
资本运营部进行沟通,就专门问题向业务部门进行质询,会上认真听
取各位董事意见和建议并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和审议,并提出相
关合理建议,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独立意见,审慎表决,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
益。本年度,我对参加的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发表了同意意
见。
注到公司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
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本人年内参会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应参加董 现场或视频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 席 召开股东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出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三、2025 年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战略与
投资委员会委员,本人切实履行各委员会委员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
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审核,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结合自身
专业知识提出相关的业务优化方案。报告期内,本人出席 9 次审计委
员会会议、7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4 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2 次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会议、5 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就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变更会计师事务
所、提名股东代表董事候选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投(融)资计划、
项目投资、经理层人员薪酬考核情况及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四、2025 年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无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等。
五、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审阅内部审计机构
的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内部控制工作等事项,并听取了内部审计机构
的汇报,就审计计划的开展、工作落实进行了交流,全面了解了公司
年内开展的审计、内控工作,就公司内审部门向审计委员会汇报相关
工作机制提出进一步改善、提升的相关建议,同时结合自身的专业背
景和从业经历,与审计机构就关注重点和发现问题进行了充分沟通。
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高效沟通,听取会计师事务所有关 2025
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审计执行情况、审计结果、意见及审计工作自
评价等事项的汇报,提示年报审计重点事项,充分了解公司内部审计
及财报年审工作的开展情况,对公司计提减值提出了意见建议,确保
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的真实情况。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为深入了解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重点,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密切关
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
报道,积极加强自身的培训和学习,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
章制度,加深对涉及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形成
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
供更好的建议,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参加深圳证券
交易所集体业绩说明会,对有关分红计划安排问题进行回复。
七、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行独立董事职务,现场工作时间 27 天,对公司所属广西邕宁风电项
目、江苏盐城项目开展实地调研座谈;考察公司发展情况,重点对所
属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通过会谈及电话沟通的方式,与公司
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本人亦重点关注公司涉及的诉
讼情况,听取了法律部门就诉讼情况的专题汇报,并进行了较为充分
的交流。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本人享有与
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八、保护社会公众及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督促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监督公司高级
管理层履职情况,未发现有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经营情况,重点关注公司内部控制、财务运作、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对于董事会审议议案详细审查审慎决策。基于
独立客观的立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落实董事会决议执
行,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并根据自身专业经验提出相应建议,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监督
并促进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
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易所新出台的各项监管法规,参加公司举办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
续督导培训及 ESG 培训,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
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为
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切实加强对公
司及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
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管理规定》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
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切实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
展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