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能源: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成文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1 01: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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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王成文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自 2025 年 9 月起任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能源”或“公司”)
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陕西能
源《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的要求,忠实、勤勉履职,在董事会中发挥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
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成文,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08 年 10 月至 2011 年 11 月,任国网
黑龙江省电力公司党组成员、工会主席,2011 年 12 月至 2021 年 10 月,任国网陕西省电力
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2021 年 11 月至 2022 年 10 月退休,任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三级
顾问。2022 年 10 月至今,受聘为华北电力大学央企优才计划核心讲师,2023 年 7 月至今,
受聘为西安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兼职教授;2025 年 9 月至今,任陕西能源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自查
  本人已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了由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
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 1 -
     在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1 次股东会,本人对提交董事会
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对董事
会各项议案均投出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股东
                       出席董事会会议
独立董事                                                 会
 姓名      应出席                                 是否连续
               现场出    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两次未亲   出席次数
               席次数    出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出席
王成文        5      2     3           0   0     否       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主要情况如
下: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了 1 次提名委员会
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推举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
员(召集人)的议案》等议案。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加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
次会议,审议《关于推举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的议案》《关
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等议案。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参加了战略委员会各次会议,审议
了《关于推举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的议案》《关于投资陕西永陇矿
区丈八煤矿项目的议案》等议案。
                            - 2 -
  在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现场工作情况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公司开展现场工作。工作方式
主要有:现场及通讯方式参加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会、与经理层、公司业务
部门沟通交流公司业务情况等。2025 年度,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为 5 天。通过现场工作,了
解公司生产经营、各部门职责、公司治理情况等情况,督促董事会决议执行,掌握公司筹备
项目情况、在建项目情况等相关情况。同时,积极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有效地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其他履职情况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未有需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形。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及
时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积极建立与中小股东良好的沟通交流关系。同时,本人积极
督促公司加强投资者沟通交流,切实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在保护投资
者权益方面做了如下工作:
  (1)全面查阅公司历史公告。对于披露的基本情况、业务情况、行业动态等,本人进
行持续关注。
  (2)积极学习最新法规和规章制度,及时掌握相关政策,尤其是《关于加强资本市场
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若干意见》,加强对有关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
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通过各种渠道与管理层进行沟通,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
保护能力,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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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
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向股东征集股东
权利;不存在需要对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定期汇报公司运营情况,充分听取本人意见,为本
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切实发挥了独立董事
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在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在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在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在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
制并披露了《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
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上述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
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 4 -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25 年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
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提名和聘任程序合法合规;候选人具备
担任上市公司财务总监的资格和能力,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

    在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
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
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
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
计划
    公司 2025 年度专职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主要为
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未在公司专职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职务津贴,
独立董事的职务津贴为税前人民币 12 万元/年。上述薪酬方案已经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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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的制订程序合法有效。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
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秉持诚信与勤勉的职业操守,始终以对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依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职能,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步提高履职能力,独立客观地参与公司治理,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继续努力。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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