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数码: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强国)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1 01: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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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徐强国)
  本人作为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独立
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
和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徐强国,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职称。1984 年获得杭州商
学院会计学学士学位,2007 年获得天津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学位。1984 年至 2010
年,于天津商业大学商学院财务管理系工作,曾任讲师、副教授、教授、系主任。
年 5 月任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2 月至今任
浙江保尔力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3 月至 2024 年 3 月任浙江硕维
轨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9 月至今任绍兴拓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 年 5 月至今任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12 月至今任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4 月至今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
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
定。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及缺席的情形,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对
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并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提出合理建
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
开符合法定程序,各项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
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的情形。
  (二)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提名委员会成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在 2025 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议 6 次。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
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
财务信息和内部审计等进行监督,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
阅相关资料,积极了解公司财务情况,认真审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发挥
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责任与
义务。
议 1 次。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
工作,审核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对公司持续快速的发展和核心团队的建
设产生了积极作用,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责任与义务。
出席会议 4 次。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严格按照《独立董
事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订、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进行审核,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关于安徽维森智能识别材料有限公司 2022-2024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及实施超额业绩奖励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就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
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与了公司内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内审部的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小结以及定期专
项检查报告。本人及时了解了公司内审部关注的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
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展开了有效的讨论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
作和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以确保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用参加公司各项会议的机会,多次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
高级管理人员积极保持密切联系,深入沟通,及时了解管理层对公司日常经营管
理、企业未来发展、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的执
行情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此外,本人时刻关注有关公司的
媒体报道、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为公司的发展建言献策,对公司的规范运行进行督促,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六)保护投资者利益工作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
信息披露工作。同时,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督促公司建
立、健全各项制度并完善、有效地执行,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建
议,并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持续关注董事会决议执行情
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进展,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
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出台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
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
沟通,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七)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支持,履职所需资
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使本人能够根据相关资料做出独立判断。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属正常业务往来,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定价遵
循市场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公司依据安徽
维森智能识别材料有限公司 2022-2024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支付超额业绩奖
励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与相关方约定,且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为依据,是
合理可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关
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
报告》,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前述报告均已经过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
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在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三)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5 年 5 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程序
合法有效。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
  (五)股权激励计划事项的相关情况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案》。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上述相关调整回购价格、解除限售、回购注销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相关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
勉地履行职责,关注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积极
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通过专业
知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独立董事:徐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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