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苏州瑞可达连接系
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的工作中,认真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
事的义务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努力维护并有效保障了
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
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林中,196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曾任:华北计算技术研究所软件平台军用中间件
研究中心副主任、总工程师;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计算机
学会 CAD&CG 专委会委员;华北计算技术研究所学位委员会副主席;北京汉邦
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
任: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
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
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
《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
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在召开会议前
及会议期间,与公司积极沟通联系,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其他相关材料,积极
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发挥各自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优势,提出合理
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等均符合法定要求,充分发挥了独
立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和股东大会情况表如下:
独立董 应参加会议 实际参加会 委托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缺席次数
事姓名 次数 议次数 数 亲自参加会议
林中 10 10 0 0 否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独立董
事姓名 实际参加会议次 实际参加会议次
应参加会议次数 应参加会议次数
数 数
林中 3 3 3 3
独立董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应参加会议次数 实际参加会议次数
事姓名 参加会议
林中 4 4 否
(二)现场考察及持续情况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审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
司经营情况信息及重大事项进展,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管理和财务状况,积极关注
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情
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为公司稳健和长远
发展谏言献策。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我一直关注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管理、业
绩考核结果以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事项,对公司的规范治理起到了积极的作
用。作为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我一直关注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持续了
解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等事项,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ESG 报告等进行审议,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
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本人的专业意见,对本人提出的建议能及时落实,公司
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为本人更好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配合和支
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
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五)学习与参加培训的情况
法规、相关制度及案例资料,了解学习《科创板监管直通车》、
《科创板监管直通
车——并购重组专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
一本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市值管理规则理解一本通》、
《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规则理解一本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增减持规
则理解一本通》、“纪律处分小课堂”、提质增效典型案例等服务专刊,了解最新
的板块情况与案例通报,学习相关规则解读和公司编制的政策及热点资讯。
本人积极参加 2025 年第 1 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培
训证书;积极参加 2025 年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合规履职培训及江苏证监
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防范违法违规风险等培训,关注法律法规的
更新修订,进一步夯实了独董任职的基础,切实提高自己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的履职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关联交易情况
通过了《关于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是公司业务发展及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二)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以预计担保额度的形式进行审议并
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
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三)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的议案》;2025 年 8 月 28 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5 年 12 月 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
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
。202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披露中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超出董事会事先审议额度的情况,但通过定期自查及时发现了上述情
形并履行了补充确认的审议程序,上述情形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损失,未
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已按照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在募集资
金使用方面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形。
(四) 并购重组情况
(五)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认真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报酬方案是依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制
定的,符合公司相关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
(六) 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披露了 2024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及 2025 年半年度业绩预增的自愿性披
露公告。
(七) 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构,聘任程序合法有效,该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和能力,在审
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尽职尽责的完成各项审计
工作。
(八)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情况、公
司经营状况、盈利水平、未来发展等因素,亦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
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九) 公司及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
司及相关方违反承诺的情况。
(十)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前后均能够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
进行相关信息披露。
(十一)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制定了一系列内部控制的规章制度,继
续开展公司内部控制建设、评价、审计等相关工作,从而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
规范和有效进行。
(十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预案的议案》等相关事宜。
(十三)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事宜。公司实施本激励计
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
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等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法》
《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十四) 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我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治理体系较为完善,暂不存在需予
以改进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独立性,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为公司董事
会 2025 年度的各项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持和独立判断,确保了公司的规范运
作和健康发展,切实有效的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司的利益出发,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运用专业知识,切实有效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结合公司实际,进一步发挥专业能力;促进公司内、外部的沟
通与合作,继续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为提升董事会决策效率与决策能力发挥
积极作用,全力维护公司利益,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
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