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天信息: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红琨)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1 01: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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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人:李红琨)
        本人李红琨作为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南天信息”或“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公司内部规章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
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及时了解
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情况,积极参与相关会议,仔细审议董事会各项议
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一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
  本人李红琨,男,汉族,1968 年 11 月出生,财务管理博士;云
南财经大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曾荣获云南省第九届 CPA 教师育
才奖。1990 年 9 月至 1994 年 7 月在西南财经大学学习(会计学硕士)
                                        ;
师;2006 年 9 月至 2009 年 7 月在西南财经大学学习(财务管理博士)
                                        ;
事;2019 年 9 月至今担任云南建投绿色高性能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2023 年 5 月至今在云南航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外
部董事;2021 年 8 月至今在公司任独立董事。
  (二)本人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
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本人
具有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在履职过
程中,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规范,从未泄露在公司获得
的任何内幕信息;亦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
员处取得额外的其他利益,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
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具备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
性。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情况
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应参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现场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加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李红琨    9      3        6    0   0       否
      独立董事出席股东会次数                   5
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议题讨论,并
就相关事项提出了专业意见和建议。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股东会的
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
照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工作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        以通讯方式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现场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加会议次数           加次数
  审计委员会       6         1          5       0        0
  提名委员会       1         0          1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2          0       0        0
              独立董事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以通讯方式参加
本报告期应参加会议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次数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出席
审计委员会会议,主持召开了委员会日常会议,严格履行职责,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审阅并督促实施 2025 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对年度审计
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听取审计
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讨论审核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等议案;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提议启动选聘以及审核聘任
会计师事务所等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出席了委员会的日常会议,对提
名郑勇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审核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聘任人选等相关议案进行审核,对拟聘任人选个人履历和任
职资格进行审慎审查,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出席了委员会的日
常会议,审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绩效考核、回购注销等相关
事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分配方案等相关议案,
认真审核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对公司薪酬方案进行研究,
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真审核了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5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南天信息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
及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合同的议案,认为各项议案内容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要求,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对上述议案均
投出同意票,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在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
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循《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
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认真审阅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始终
坚持独立判断,审慎行使表决权,凭借自身法律和会计专业知识对相
关事项提出客观、公正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
沟通,定期听取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认真了解 2025 年度主要经
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听取注册会计师初审意见,积极配合董事会审议
公司年度报告,确保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始终保持独立性,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不当影
响,尤其关注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决策和行为。同时本人持续关
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
规定,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以保障
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五)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
事的履职要求,积极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以及其他时间,通过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充分了解公司经营状
况、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等,听取管理层对于公司重大事项进展等方面
的汇报,确保履职不脱离公司实际经营,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知
识和独立作用,确保了充足的现场工作时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中对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时间应当不少于十五日的要求。
同时,本人通过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董事会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对公司
经营管理及规范运作提出建议。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公司董
事会、管理层及董事会办公室对独立董事的履职给予了充分的支持与
配合,及时、完整地提供履职所需的各类会议材料,详细讲解了公司
的生产经营情况,对独立董事的疑问进行了详细的解答,为本人履职
提供了必要的工作便利,能够切实保障本人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
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在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在关联交易、财务会计报告及
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提
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股权激励
等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执行以及披露情况,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
规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了监督。具体情况如
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公司 2025 年拟与关联方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及其子公司、中电科金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红岭云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天数金(北京)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北京
星立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发生业务往来。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合同的议案》,拟与控股股东云南
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合同。本人
对上述事项的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
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
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
议通过,自 2025 年 9 月 6 日修订公司章程后,审计委员会承接原监事
会职责,更加审慎、专业、客观对《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审核,
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相应的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
认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主动了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开展情况,促进公司
规范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即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维护
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
平。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提议启动选聘以及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等相关议案,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5 日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人针对上述事项的有关材料进行了审查,审
核同意此项议案。
  (四)提名、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人选的议案》
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拟提名郑勇勇先生为公
司财务总监,本人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议案;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郑勇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郑勇勇为第九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7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关于选举郑勇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
郑勇勇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上述提名、选举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
益条件成就
人员薪酬分配方案;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天信息董事薪酬的议案》
                         《关于南天
信息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人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南天信息
董事薪酬的议案》
       《关于南天信息监事薪酬的议案》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是依据《公司章程》《南
天信息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南天信息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绩效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实际状
况以及对宏观经济条件下市场同行业平均工资水平的分析,按照绩效
考核原则要求所制定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
激励计划绩效考核、回购注销的相关议案;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
              《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本人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
意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7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
  上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与建议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始
终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勤勉尽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利用自
身的专业知识,在财务监督、风险管控、公司治理等方面发挥了应有
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承担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各项职责,认真审核、审议各项议案,发表
专业独立意见,确保公司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和合规性,与公司其他董
事及管理层保持了良好的沟通与合作,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
发挥积极作用。
的职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
建言献策,积极参加各类培训,提升履职能力,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权益做出更大贡献。
独立董事:     李红琨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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