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江苏安靠智电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
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勤勉尽责,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作用,客观审慎发表
意见,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丁晓明,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注册会计师。2007
年至 2008 年,在英国伯明翰大学任博士后研究员;2009 年至 2013 年,
在西交利物浦大学西浦国际商学院任讲师;2013 年至今,在西交利物浦
大学西浦国际商学院任副教授,在英国利物浦大学任博士生导师。目前还
担任江苏镇江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市浩洋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6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
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
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缺席和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坚持审慎履职原则,在每次会议
召开前,主动向公司经营管理层、相关职能部门了解会议议题背景、具体
内容,全面获取议案相关资料及支撑文件,对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
全部议案逐一细致审阅,重点核查议案合规性、合理性及对公司发展、股
东权益的影响,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各项表决权,不存在反对和弃权
的情形。
应参加董 实际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参加董事会会议 会次数
经本人审慎核查确认,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严格遵循《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法定要求。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关联交易等各类重大事项,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决策流程
规范、合法有效,不存在违规决策情形。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
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各项议案及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等其他事
项提出异议,全力支持公司依法合规开展各项经营活动。
(二)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按照《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细则》
《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部的工作进行监督检
查,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
认真审阅,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的责任和
义务。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涉及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独立研讨,
从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角度进行思考判断、认真审查,形
成讨论意见,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
提下发表表决结果,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
的作用。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关键
审计内容、初步审计情况等进行了多次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
实际情况,对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会计师事务所就
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及监督
作用,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保护公司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
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中,本人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和检查等方式,深入
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等情况,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披露内容符合
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不存在误导性陈述、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在日常工作中,本人保持自主学习的习惯,持续关注证券市场法律法
规的更新变化、行业发展动态以及上市公司治理领域的研究成果。定期阅
读《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解读文件,关注证监会、
交易所发布的最新监管政策和指引,加深对相关政策的认识和理解,不断
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其他履职情况
持顺畅沟通,及时掌握公司关联交易管控、募集资金管理等重大事项的进
展。在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召开前,公司精心组织筹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
送达,充分保障了本人的知情权,为本人更好履职提供了必要条件与大力
支持。期间,本人通过电话、网络等渠道,与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核
心管理层开展深度交流,主动了解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推进情况。此外,
本人通过会前深度调研、会中专业审议、会后持续监督的闭环工作机制,
切实履行了独立监督职责。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在充分听取、了解经营层、中介机构对相关关联交易的汇
报和意见后,本人基于独立判断并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联交易事
项,认为公司 2025 年涉及之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是
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
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经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
的议案》,拟对剩余回购股份 1,652,492 股予以注销。本人对该事项进行
了审慎核查,认为本次减资事项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经评估,本次减资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
权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基于上述核查结论,本人同意该议案并投赞成票。
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
本人注重参与公司投资者管理方面的工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关注公司定期业绩说明会、
互动易等平台和媒体报道,了解公司股东的想法、股东的提问和市场关注
的事项。
本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所有承诺履行事项均按约定有效履行,未出
现公司及股东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回顾 2025 年,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履行董
事职责,在公司治理、决策监督及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
力求为公司的稳健发展贡献力量。
展望 2026 年,本人将继续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切实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一方面,进一步深化对公司业务与行业发展趋势的研究,
不断提升专业素养,以更好地应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另一方面,持续
聚焦公司战略发展、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等关键领域,为公司决策提供更
具价值的专业建议。同时,本人将加强与公司管理层、其他董事及中小股
东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助力提升董事会决策效能,切实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提供有
力支持。
特此报告。
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丁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