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报告人:陈文化)
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本着客观、
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
运作。本人现将 2025 年度本人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本人基本情况
陈文化,男,1966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高级会计师。1988 年 7 月至 1996 年 5
月任常州金狮集团进出口部会计、财务副科长,1996 年 5 月至 1998 年 12 月任
常州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1999 年 1 月至今任常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监管部主
任;现任常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质量检查员,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江苏理工学院兼职教授等职务;2019 年 3 月至 2025 年 3 月兼任公司独立董
事。2025 年 3 月 24 日,公司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本人届满离任。
二、本人独立性情况说明
立性,不属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下列情形:
会关系;
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母、子女;
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
人员;
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
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主要负责人;
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三、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本人在任期内应当出席董事会 1 次、股东会 1 次。报告期内,本人秉
持对公司和股东负责、实事求是的原则,以认真勤勉的履职态度,积极出席公司
董事会和股东会,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会
应参加 亲自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是否连续两
姓名 委托出 缺席 亲自出席
董事会 出席 方式出 次未亲自参 次未亲自参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加会议 加会议
陈文化 1 1 0 0 0 否 1 否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报告期内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年度本人任期内,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
开 1 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本人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姓名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陈文化 1 1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审议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
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实际,客观、
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对董事会和
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行使如下特别职权: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
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
集股东权利;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四)其他履职情况
公司重大事项保持关注和了解,积极参加公司现场会议,获得了公司相关人员的
有效支持。本人积极关注监管政策和动态,掌握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的
政策规定。
等的知情权,与本人进行积极的沟通,能对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帖的落实和改
进,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四、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
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二)公司及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
关方未变更或豁免承诺,未出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股份限售、关
联交易等承诺事项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该议案时,对拟聘任财务总监的资质、职业履历等情况
进行了详细的审查,认为相关人员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同意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本人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时,对董事候选人的履历及相关
材料进行审阅,认为候选人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公司对候选人的提
名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确保了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司相关制度规定,薪酬的确定与公司经营情况相结合,兼顾了对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诚信责任、勤勉尽职的评价,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2025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不存在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
划。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任职期间严格遵循诚信、独立、勤勉、审慎的履职原则,积极参与公司
治理,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重大事项等情况,保持与公司管理层及其他董事
的良好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参与决策和有效监督的
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陈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