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饶柱石)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
职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饶柱石,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2年出生,博士学历,
教授。现任上海交通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长聘教授、博士生导师,2021年7
月起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
系。因此,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极查阅资料、以完整了解会议议案的各项细节,为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做好准备;
会上积极听取管理层汇报、参与讨论,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充分发挥在专业知
识和工作经验方面的优势,提出专业、合理的建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股东的
权益;审慎行使表决权,严谨、独立、负责地对各项议案进行了投票。公司董事
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
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次股东会会议,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及列席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姓
名 应出 亲自 委托 是否连 应出 亲自 委托 是否连
缺席 缺席
席次 出席 出席 续两次 席次 出席 出席 续两次
次数 次数
数 次数 次数 未出席 数 次数 次数 未出席
饶
柱 7 7 0 0 否 2 2 0 0 否
石
本人对本年度任职期间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详细的审议,
并且认为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25年度任职期间
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的所有议案,全部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
会根据董事会制定的各自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中规定的工作范围行使职权,就专
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本人按照有关文件的
相关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了如下职责: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在2025年度共主持召集了3次会议。2025年5
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聘任李玲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2025年6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陆佳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过《关于提名刘妍娜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在履职过程中,充分
了解被提名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并征得被提名人本人的同意,
确保被提名人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共参与了2次会议,审议了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
调整事项、以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本人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
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参与了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通过调查,询问
等方式对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公司组织结构情况进行了解,参与公司战略、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等事项的讨论和方案的制订,及时就市场环境、行
业信息等重要事项与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沟通,为公司战略发展的科
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以及审议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公司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等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
报告期内,本人与内部审计部门就公司内部审计计划及其执行情况进行了沟
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情况进行了交流,了解、掌握审计工作安
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
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
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极参加证监会和深交所组织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学习,积极参加公司以
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
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
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个工作日。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运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
行情况、管理情况等,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特别是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时
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座谈交流;
与公司董秘保持良好沟通,通过电子邮件、电话问询等途径向相关人员了解公司
基本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能够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
司内部治理结构,及时制订和修订公司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绩效考核管理,
确保各项制度有效实施。
(七)上市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
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点关注的事项,均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审阅相关资料,
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
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
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
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
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9月1日召开
意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
计机构的要求,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
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李玲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陆佳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刘妍娜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的议案》。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并于2025
年5月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此外,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9月1日召
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公司
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促进公司规范化运营发挥了积极作用。
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
充分利用专业知识与经验,为公司重大事项建言献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谢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
董事述职报告(饶柱石)》之签署页)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__________
饶柱石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