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电投绿能 公告编号:2026-027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
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关于核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
可〔2016〕1994 号)核准,公司向国家电投集团吉林省能源交通总
公司等不超过十名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685,701,785 股新股,
发行价格为 5.6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839,929,996.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57,267,402.43 元。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出具了编号为瑞华验字〔2016〕24020001 号的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法律法
规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及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分
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支行、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工农大路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长春盛世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存放在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和各募投项目公司及保荐人国信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南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大街
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辉县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西宁昆仑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如下:
序 项目投资总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项目
号 (万元) (万元)
合 计 547,157 383,993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额度合计
不超过人民币 10,7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为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国信证券对此进行了核查,出具了《关于吉林电
力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
见》。
截至目前,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
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
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归还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2026-019)。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 10,446 万元。具体
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6 年 本次拟使用
项目投资 拟投入募
募投项目 3 月 31 日可 暂时补流资
总金额 集资金
使用资金 金
安徽南谯常山风电场项目 40,387 30,999 - -
青海诺木洪大格勒河东风电场一
期工程
吉林长岭腰井子风电场二期工程 39,523 36,030 - -
吉林长岭三十号风电场二期工程 39,246 35,374 - -
河南省辉县市南旋风风电场工程 83,928 81,348 10,412 10,400
收购三塘湖 99MW 风电并网发电项 77,050 23,114 - -
目
收购陕西定边 150MW 并网光伏发
电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 100,000 34 -
合计 547,157 383,993 10,446 10,400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其合理
性、必要性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 10,446 万元,在确
保不影响募集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拟将河南省辉县市
南旋风风电场工程不超过 10,4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性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为使闲置募集资金发挥其效益最大化,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10,400万元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支出,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按
照补流资金使用1年测算,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约219万元,有效降低公
司财务费用。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一)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的说明
公司承诺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全部用于与主营业
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如募投项
目需要使用该部分已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时,以自有资金或
通过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及时予以归还,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建
设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逾期归还风险。
(三)相关承诺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及其
他高风险投资或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承诺该等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
动资金全部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用于新股配售、申
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等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行为。
六、审计委员会及保荐人发表的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相关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
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0,4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保荐人意见
经公司保荐人——国信证券核查,保荐人认为:
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规的规定。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主要
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支出,保证不进行证券投资及其
他高风险投资,不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计划不
超过 12 个月。
基于以上意见,国信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