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金轮”、“公司”或“发行
人”)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
规定,对物产金轮在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14号),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21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股面值100元,
期限6年,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6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0,800.00万元,已由
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10月18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
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39.1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
额为20,560.8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15685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08号),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
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1,070,831股,发行价为
每股人民币10.23元,共计募集资金31,785.4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减除承销和保荐费
用、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
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696.7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为31,088.6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002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20,560.86
项目投入 B1 16,518.13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914.06
项目投入 C1 1,868.05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26.05
项目投入 D1=B1+C1 18,386.18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940.10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3,114.78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3,114.78
差异 G=E-F 0.00
单位: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 A 31,785.46
补充流动资金 B1 7,800.08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295.79
补充流动资金 C1 25,577.25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296.09
补充流动资金 D1=B1+C1 33,377.33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591.87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0.00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0.00
差异 G=E-F 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
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号)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物产中大金轮
蓝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7月
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2022年8月23日,公司、南通森能不锈钢装饰材料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森能不锈钢”)与华泰联合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计划调整“高
端不锈钢装饰板生产项目”(以下简称“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投入规模,
将原募投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投入“高端特种钢丝项目”(以下简称“新募投项
目”)。2023年9月12日,该事项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金轮转债”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金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轮新材料”)、南
通森能达不锈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森能达”)分别与公司、华泰联
合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海门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
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
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
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发 行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募 集 资 金 余 额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金轮新材料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技有限公司 限公司南通海门支行
南通森能达不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锈钢科技有限 1111527119100669331 - 已销户
限公司南通海门支行
公司
合 计 3,114.78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0元,具体存放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物产中大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 32050164753600003841 - 已销户
轮蓝海股份 份有限公司南通
有限公司 海门支行 32050264753600000091 - 已销户
合 计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和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发生变
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此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使用及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6亿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
购买的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2025年度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海门支行签订产品名称为中国建设
银行江苏省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3206420250401001)的结构性
存款协议,产品起息日2025/4/1,到期日2025/5/28,购买金额为25,000.00万元,
该款项已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海门支行签订产品名称为中国建设
银行江苏省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3206420250529001)的结构性
存款协议,产品起息日2025/5/29,到期日2025/7/31,购买金额为25,480.00万元,
该款项已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海门支行签订产品名称为中国建设
银行江苏省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3206420250801001)的结构性
存款协议,产品起息日2025/8/1,到期日2025/10/10,购买金额为25,480.00万元,
该款项已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
金余额的余额为3,114.78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
露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亦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
“天健审〔2026〕7011号”《对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
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报告认为,物产金轮的募集资金专项
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
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物产金轮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物产金轮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
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
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1、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
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洁巍 陶劲松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 1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净额 20,560.86 1,868.05
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
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额 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
额比例
是
否
是否已 截至期末 项目可
承诺投资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达
变更项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投资进度 本年度 行性是
项目 本年度 累计投入 预定 到
目(含 承诺投资 投资总额 (%) 实现的 否发生
和超募资 投入金额 金额 可使用状 预
部分变 总额 (1) (3)= 效益 重大变
金投向 (2) 态日期 计
更) (2)/(1) 化
效
益
承诺投资
项目
不
锈钢装饰 100.00% 2023 年 8
是 20,560.86 14,293.86 - 15,058.39 -175.47 适 是
板生产项 注1 月
用
目
种钢丝项 否 6,267.00 6,267.00 1,868.05 3,327.79 53.10% -适 否
目 用
合 计 - 26,827.86 20,560.86 1,868.05 18,386.18 - - -175.47 - -
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该项目已发生重大变更(详见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短期内不再对原募投
项目大幅新增不锈钢装饰板产能,目前正加速拓展家电市场业
务,通过整合不锈钢板块研发、生产及销售资源,进一步提升
盈利弹性。
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情况和原因:该项目已终止募集资金投
入,调整为根据项目实际需求以相应的自有资金投入,故本报
告期是否达到预计效益为“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2024 年 8 月 16 日召开第六届董
因(分具体项目)
事会 2024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
案》。为了让募投项目更好地符合公司“高端化、数字化、绿色
化”的项目建设理念,并兼顾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切实维护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并综合考虑该项
目目标市场需求、技术趋势等因素,公司采取了稳健的策略来
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谨慎进行募投项目实施节奏、基建施工
及设备采买等决策,导致项目实施进度有所延缓。经过综合分
析和审慎评估,公司决定将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
期至 2025 年 12 月。
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投项目“高端特种钢丝
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公司充分考量设备技术先进性、市场需
求变化及项目长期稳健发展的需要,同时因募投项目的设备采
购涉及询价、谈判及招标等多个环节,整体周期较长,导致项
目建设进度总体较预期延缓。为保障募集资金使用安全与效
益,秉持审慎投资原则,合理控制了项目 建设与资金投入节
奏,相应延长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周期。高端特种钢丝项目中涉
及的厂房建设等基础设施建造工作已基本完成,固定资产设备
采购、安装及生产线建设及流动资产投入正在有序推进。经过
综合分析和审慎评估,公司决定将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
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情况和原因:该项目未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不适用判定是否达到了预计效益。
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
用途的议案》,公司计划调整“高端不锈钢装饰板生产项目”(以
下简称“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投入规模,将原募投项目的剩
余募集资金投入“高端特种钢丝项目”(以下简称“新募投项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目”)。2023 年 9 月 12 日,该事项经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金轮转债”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8 月 22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
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
用途的议案》,公司调整“高端不锈钢装饰板生产项目”募集资金
的投入规模,将原募投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投入“高端特种钢丝
项目”。“高端特种钢丝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金轮新
材料、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森能达,其中金轮新材料负责固定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资产设备购买、安装及生产线建设及流动资产投入等事项,南
通森能达利用其自有土地负责厂房建设等基础设施建造工作。
新募投项目“高端特种钢丝项目”的实施地点:南通市如东县鸭绿
江路 150 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
无
因
截至 2025 年 12 月 9 日,南通森能达不锈钢科技有限公司账户募
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截至 2025 年 12 月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
无
他情况
注 1:累计投入金额中含募集资金账户历年产生的利息,故累计投入金额大于调整后投资
金额。
附件 2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总额 31,785.46 25,577.25
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
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 33,377.33
额 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
额比例
截至期
是否已 本年 项目可
承诺投资 截至期末 末 项目达到 是否
变更项 募集资金 调整后 度 行性是
项目 本年度 累计投入 投资进 预定 达到
目(含 承诺投资 投资总额 实现 否发生
和超募资 投入金额 金额 度(%) 可使用状 预计
部分变 总额 (1) 的效 重大变
金投向 (2) (3)= 态日期 效益
更) 益 化
(2)/(1)
承诺投资
项目
补充流动 33,377.33
不适 不适
否 31,785.46 31,785.46 25,577.25 100%
否 不适用
资金 注2用 用
不适
合 计 - 31,785.46 31,785.46 25,577.25 33,377.33 - - - -
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公司根据经营需要进行补流,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
募集资金专户和根据批准进行现金管理中。
因(分具体项目)
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情况和原因: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无需进行效益测算。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根据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使
用及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6 亿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
品,购买的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
可以滚动使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被鉴证单位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海门支行签订产
品名称为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
款 ( 3206420250401001 ) 的 结 构 性 存 款 协 议 , 产 品 起 息 日
项已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被鉴证单位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海门支行签订产
品名称为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
款 ( 3206420250529001 ) 的 结 构 性 存 款 协 议 , 产 品 起 息 日
项已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被鉴证单位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海门支行签订产
品名称为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
款 ( 3206420250801001 ) 的 结 构 性 存 款 协 议 , 产 品 起 息 日
项已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
无
因
截至 2025 年 11 月 11 日,该账户及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已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销。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
无
他情况
注 2:累计投入金额中含募集资金账户历年产生的利息,故累计投入金额大于调整后投资
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