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规则以
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
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
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83 年 12 月,是我国首批具有
A+H 股企业审计资质的全国性大型专业会计审计中介服务机构。综合实力连续多
年位列全国内资所前茅,全球前二十强。
截至 2025 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250 名、注册会计师 236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公司 2024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 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
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公
司按照《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
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严格遵守国
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
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
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
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
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
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
作的要求。 2025 年 4 月 17 日,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
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
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
员听取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
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
建议。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
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5 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的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2026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报告、财务决
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
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
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
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
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
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
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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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