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证上
〔2025〕481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179 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太
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2,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2.20 元,共计募集资金 24,400.00 万元,坐扣承销
和保荐费用 1,70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2,70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太平洋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16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
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
资报告》(天健验〔2016〕203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21,167.00
项目投入 B1 15,538.2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2,179.16
项目投入 C1 167.60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0.31
项目投入 D1=B1+C1 15,705.8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18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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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投项目结项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E 7,650.67
应结余募集资金 F=A-D1+D2-E 0.0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G 0.00
差异 H=F-G 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
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15日分别与中国工商
银行嵊州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嵊州支行、中信银行嵊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与子公司浙江新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连同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
与中国建设银行嵊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
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
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结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及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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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 2.2 亿支黄芪生脉饮制剂 GMP 生产线建设项目”与“研发质
检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59,177,010.00 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由全资子公司浙江新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建设的“现代中药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17,329,671.05 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将上述结余募集资金转至公司基本户和子公司基本户,
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完成注销,公司与上述项目对应的银行
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 出现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公司在实施 “年产 2.2 亿支黄芪生脉饮制剂 GMP 生产线建设项目”、 “研发质检中
心建设项目”与“现代中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过程中,本着科学、高效、
节约的原则,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
下,通过严格管控项目建设的成本支出、加强项目建设各环节的控制、不断优化产品研发流
程、设备配置及产线布局等方式,合理地降低项目建设费用。同时,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
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投资收益。另外,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设,公司将提高设计研发的硬件基础,进一步提升研发实力,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的建设,公司将提高设计研发的硬件基础,进一步提升研发实力,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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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
议案》,公司决定在杭州市钱塘新区杭州医药港和达药谷(四期)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新光
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由其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代中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
变更“区域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资金的用途,并将“研发质检中心建设项目”中
部分资金 744.76 万元,合计 3,286.48 万元,用于“现代中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公
司在全资子公司浙江新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后,将原开设于中国建设
银行嵊州支行的“区域营销网络建设”募集资金专户内的资金 2,541.72 万元及中信银行绍
兴嵊州支行“研发质检中心建设项目”中的部分资金 744.76 万元,合计 3,286.48 万元转入
子公司浙江新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将“区域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
资金专户内其余节余部分资金 305.77 万元(为利息收入)转入公司“研发质检中心建设项
目”专户(专项账户 8110801012222255589,中信银行嵊州支行),并将上述“区域营销网
络建设”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三)之说明。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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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1,167.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7.60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286.48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705.80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5.53%
是否已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本年度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定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改变项 本年度
承诺投资 投资总额 投入金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 到预计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实现的效益
总额 (1) 额 (2) (3)=(2)/(1) 期 效益 重大变化
分改变)
承诺投资项目
否 16,493.00 16,493.00 12,559.88 76.15 已结项 3,739.70 不适用 否
剂生产线 GMP 建设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1,178.00 21,403.91 167.60 15,70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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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 计 - 21,178.00 21,403.91 167.60 15,705.80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场环境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加之国内各地楼市政策的变化较大,原定的投资计划已经无法适应目前的市
场环境,继续投入有较大可能无法实现预期效果,为确保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作用,
同时,由于公司目前自有资金较为充足,公司决定变更该募投项目投资性质,改为以公司自有资金继续投
入建设,而将该募投项目的尚未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全部投入到公司将建设的“现代中药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入。为了充分利用杭州医药港的区位优势和产学研的协同效应,有利于公司吸引高端技术人才,提高产品
研发效率并有效降低研发成本,公司将药品研发和注册的工作从嵊州研发中心剥离,转由建在杭州市钱塘
新区杭州医药港和达药谷(四期)的“现代中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负责,而公司嵊州厂区的研发中心主
要负责产品的工艺改进和成果转化工作,为公司后续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因此,公司变更“区域营销网络
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部分资金的用途,并将“研发质检中心建设项目”中部分资金 744.76 万元,用于
在杭州市钱塘新区杭州医药港和达药谷(四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浙江新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建设“现
代中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变更“区域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部分资金的用途,合并原“研发质检中心建设项目”中部分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金 744.76 万元,合计 3,286.48 万元,用于在杭州市钱塘新区杭州医药港和达药谷(四期)设立的全资子
公司浙江新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建设“现代中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区域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投资性质变更,改为以公司自有资金继续投入建设,将该募投项目的尚未使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部分募集资金全部投入到公司建设的“现代中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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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 4,020.32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节余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一)2.(2)所述内容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全部转至公司基本户和子公司基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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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改变后项目 截至期末实际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 改变后的项目
对应的 本年度 是否达到
改变后的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使用状态 实现的效 可行性是否发
原承诺项目 实际投入金额 预计效益
(1) (2) (3)=(2)/(1) 日期 益 生重大变化
区域营销网络建设
现代中药研发中 不单独形
项目&研发质检中 3,286.48 167.60 1,718.99 52.30 已结项 不适用 否
心建设项目 成收益
心建设项目
合 计 - 3,286.48 167.60 1,718.99 52.30 - - -
改变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详见本报告四之说明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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