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
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
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成立日期:2012 年 03 月 0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册会计师 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
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
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5 年 11 月 17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同意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两
年,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
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同意的意见。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信永中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
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
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公司章程》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
度》等相关要求,综合考虑公司自身发展情况,对2025年度、2026年度审计机构
进行了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分别为:第一名信永中
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投标报价516万元;第二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投标报价496万元;第三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投标报价477万元。根据中标结果,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排
名第一位。
公司于2025年09月16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七次工作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公开招标2025年度、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招标项目中标
会计师事务所暨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
断,一致认为信永中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
意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两年,负责为公司
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合同按年签订,2026年度续聘时应对中标人完成2025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招标人审计委员会达成肯
定性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并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形成否定性意见的,不
再续聘。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本次拟续聘相关的职责,指导及监督本次拟续聘的
具体工作。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年01月08日,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
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
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年04月14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加通讯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
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2025年度审计工作协调会,对2025年度审计
工作计划、关键审计事项、重点审计领域等内容进行了详细汇报和沟通。同日,
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会议形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报告、年度财务
报告、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给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2025年度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
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
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
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
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
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二六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