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26 证券简称:红日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9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
[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
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
等有关规定,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
事会编制了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038 号)核准,并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
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
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259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
每股发行价格 6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755,400,000.00 元,扣除辅导费、承
销费、保荐费共计 29,662,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725,738,000.00 元,已由
主承销商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9 年 10 月 20 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津青支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信息
披 露 及 路 演 推 介 等 发 行 费 用 共 计 4,978,669.19 元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于 2009 年 10 月 20 日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09]第 211 号验资报告。
根据财政部驻天津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天津财专办”)下发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的《关于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处理决定》
(财驻津监[2010]84 号)(以下简称处理决定),指出本公司发行费用列支不
规范,多计发行费用 925,821.32 元,本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规定重新编制了 2009 年度财务报表,中瑞岳
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中瑞岳华审字[2010]第 06267 号审计报告。本公司的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由原来的 720,759,330.81 元调整为现在的 721,685,152.13 元。
津青支行 0302085129300090280 募集资金专户(以下简称“90280 户”)。
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撤销原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青支行 0302085129300090280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西支行开设 0302060819300533655 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以下简称“33655 户”),将原 90280 户余额全部转入 33655 户。截至 2013
年 4 月 8 日,33655 户累计收到 90280 户划拨款 169,234,574.17 元。
根据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经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2]1241 号文
《关于核准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吴玢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该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元,用于对子公司北京康仁堂药业有限公司的投资。根据公司与主承销商、独立
财务顾问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签订的承销暨财务顾
问协议,公司支付西南证券承销费、财务顾问费 6,000,000.00 元,西南证券于
入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佟楼支行 0302060819300516948 募集资
金专户(以下简称“16948 户”);此外公司累计发生包括律师费,审计、验资费、
评估费、登记登报等其他发行费用 2,705,223.23 元。上述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
用、财务顾问费及公司发生的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根据公司 2014 年度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经证监会以证监许可
(证监许可[2015]229 号)文《关于核准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该次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33,592,644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每股发行价为 28.28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949,999,972.32 元,用于对
子公司天津红日康仁堂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康仁堂公司”)的投资,
建设“中药产品自动化生产基地项目”。根据公司与主承销商、独立财务顾问西
南证券签订的承销暨财务顾问协议,公司支付西南证券承销费、保荐费
资 金 924,599,972.32 元 存 入 公 司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天 津 河 北 支 行
法律服务费、审计费、验资费、新股登记费、印花税等其他发行费用共
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19,946,222.72 元。
根据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2015 年 10 月 23 日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对天津红
日康仁堂药业有限公司增资》的决议,公司对天津康仁堂公司增资
堂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北支行 273977966143 募集资金专户(以下
简称“66143 户”)。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元,公司根据 2009 年 11 月 18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以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8,587,772.70 元。
其中:①血必净技改扩产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36,667,323.80 元;②研发中心建设
项 目 投 入 募 集资 金 24,570,200.50 元 ; ③车 间技 术改 造项 目 投 入募 集资 金
药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1,000,000.00 元;⑥治疗脓毒症Ⅰ类新药项目投入募集资
金 2,000,000.00 元 ; ⑦ 对 北 京 康 仁 堂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其中:①血必净技改扩产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77,607,629.70 元;②研发中心建设
项 目 投 入 募 集资 金 42,707,305.46 元 ; ③车 间技 术改 造项 目 投 入募 集资 金
药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600,000.00 元;⑥治疗脓毒症Ⅰ类新药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日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 11,020,632.34
元 , 本 公 司 累 计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377,696,240.63 元 , 募 集 资 金 应 有 余 额
项目的零星支出未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
金实有余额 355,129,430.30 元,其中活期存款 15,129,430.30 元,银行定期存
款 340,000,000.00 元,与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实际余额一致。
金 195,125,707.20 元 , 其 中 : ① 血 必 净 技 改 扩 产 项 目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间技术改造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465,618.00 元;④ERP 信息系统项目投入募集资
金 51,000.00 元;⑤丙肝新药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6,000,000.00 元;⑥治疗脓毒
症Ⅰ类新药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3,240,000.00 元;⑦对北京康仁堂药业有限公司
投资投入募集资金 83,910,700.00 元,用于支付新疆力利记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
让款。募集银行账户 90280 户募集资金净额为 721,685,152.13 元,截至 2012 年
有余额 181,053,748.07 元。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实有余额
集项目以前年度的零星支出未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12,366.00 元系银行未
达账项,经调整后与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实际余额一致。
金 6,460,320.00 元,其中:对北京康仁堂药业有限公司投资投入募集资金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户募集资金净额为 105,154,773.77 元,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 145,160.58 元,本公司累计使用
募集资金 6,460,320.00 元,募集资金应有余额 98,839,614.35 元,实有余额
用通过自有资金支付所致。
投入募集资金 24,664,697.15 元,其中:①血必净技改扩产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技术改造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630,000.00 元;④治疗脓毒症Ⅰ类新药项目投入募
集资金 2,420,000.00 元;⑤对北京康仁堂药业有限公司投资投入募集资金
有余额 160,101,534.93 元。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实有余额
星支出未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经调整后与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实际余额一
致。
金 98,694,453.77 元,其中:对北京康仁堂药业有限公司投资投入募集资金
金专用账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 188,813.82 元,本公司累计
使用募集资金 105,154,773.77 元,募集资金应有余额 188,813.82 元,实有余额
付的与本次募集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 1,145,223.23 元已于 2013 年度完成置换。
金 49,440,167.37 元,其中:①血必净技改扩产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38,372,093.56
元(包含转出募投项目铺底流动资金 1,400.00 万元);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
募集资金 8,092,719.65 元;③车间技术改造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253,200.00 元;
④治疗脓毒症Ⅰ类新药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2,473,883.76 元;⑤ERP 信息系统项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目投入募集资金 248,270.40 元。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募集银行账户 90280 户和 33655 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
户募集资金实有余额 65,238,166.27 元,其中活期存款 15,238,166.27 元,银行
定期存款 50,000,000.00 元。与应有余额差异 49,880,113.54 元,主要系:1)
募集项目以前年度的零星支出 119,886.46 元未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
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 5,000.00 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经调整后与募集
资金银行账户实际余额一致。
金 189,249.20 元,将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增加对北京康仁堂药业有限公司投
资,用于增加其资本公积。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
银行账户 16948 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 189,249.20 元,本公
司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05,344,022.97 元,16948 户募集资金应有余
额 0.00 元,实有余额 0.00 元。该募集资金账户已于 2014 年 8 月 15 日销户。
金 5,030,536.09 元,其中:①血必净技改扩产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1,299,562.50
元;②ERP 信息系统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310,400.00 元;③治疗脓毒症Ⅰ类新药
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3,420,573.59 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募集银行账户 90280 户和 33655 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
户募集资金实有余额 112,350,108.55 元,其中活期存款 12,350,108.55 元,银
行定期存款 100,000,000.00 元。与应有余额差异 119,886.46 元,主要系募集项
目以前年度的零星支出 119,886.46 元未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
资金 300,000,000.00 元,天津康仁堂公司募集账户 66143 户实际投资募集资金
“中药产品自动化生产基地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113,263,546.00 元。截至 2015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康仁堂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银行账户 84401
户和 66143 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 10,965,742.43 元,本公司
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13,263,546.00 元,84401 户和 66143 户募集资
金应有余额 817,648,419.15 元,实有余额 622,302,168.75 元,其中活期存款
审计费、验资费、新股登记费、印花税等其他发行费用共 4,653,749.60 元通过
自有资金支付,未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2016 年 3 月 4 日,本公司已将
其他发行费用 4,100,000.00 元从募集银行账户 84401 户中转出;2)2015 年 11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 200,000,000.00 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经调整后与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实际余额一致。
金 3,008,705.96 元,其中:①车间技术改造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7,250.00 元;
②ERP 信息系统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292,400.00 元;③治疗脓毒症Ⅰ类新药项目
投入募集资金 2,709,055.96 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募 集 银行 账户 90280 户 和 33655 户累计取 得利息收 入扣除手 续费 后净额 为
户募集资金实有余额 110,472,168.01 元,其中活期存款 10,472,168.01 元,银
行定期存款 100,000,000.00 元。与应有余额差异 119,886.46 元,主要系募集项
目以前年度的零星支出 119,886.46 元未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
资金 150,000,000.00 元,天津康仁堂公司募集账户 66143 户实际投资募集资金
“中药产品自动化生产基地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177,509,093.35 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康仁堂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银行账户 84401
户和 66143 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 19,431,838.08 元,本公司
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90,772,639.35 元,84401 户和 66143 户募集资
金应有余额 648,605,421.45 元,实有余额 349,159,171.05 元。与应有余额差异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费、验资费、新股登记费、印花税等其他发行费用共 4,653,749.60 元通过
自有资金支付,其中 4,100,000.00 元已于 2016 年 3 月 4 日完成置换,剩余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
实际情况,以 300,000,000.00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经调整后与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实际余
额一致。
金 3,838,117.57 元,其中:①血必净技改扩产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896,646.00 元;
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206,717.00 元;③治疗脓毒症Ⅰ类新药项目
投入募集资金 2,734,754.57 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募集银行账户 90280 户和 33655 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
户募集资金实有余额 107,780,212.08 元,其中活期存款 7,780,212.08 元,银行
定期存款 100,000,000.00 元。与应有余额差异 119,886.46 元,主要系募集项目
以前年度的零星支出 119,886.46 元未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
资金 150,000,000.00 元;天津康仁堂公司募集账户 66143 户实际投资募集资金
“中药产品自动化生产基地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229,643,287.21 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康仁堂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银行账户 84401
户和 66143 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 22,784,607.63 元,本公司
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520,415,926.56 元,84401 户和 66143 户募集资
金应有余额 422,314,903.79 元,实有余额 122,868,653.39 元。与应有余额差异
审计费、验资费、新股登记费、印花税等其他发行费用共 4,653,749.60 元通过
自有资金支付,其中 4,100,000.00 元已于 2016 年 3 月 4 日完成置换,剩余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情况,以 300,000,000.00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经调整后与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实际余
额一致。
金 3,580,332.75 元,其中:①血必净技改扩产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220,000.00 元;
②治疗脓毒症Ⅰ类新药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3,360,332.75 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 45,901,989.11 元,本公司累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
资金 662,384,504.72 元,33655 户募集资金应有余额 105,202,636.52 元。截至
期存款 5,322,522.98 元,银行定期存款 100,000,000.00 元。与应有余额差异
资金专用账户支付。
资金 100,000,000.00 元;天津康仁堂公司募集账户 66143 户实际投资募集资金
“中药产品自动化生产基地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115,714,926.38 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康仁堂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银行账户 84401
户和 66143 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 24,198,470.78 元,本公司
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636,130,852.94 元,84401 户和 66143 户募集资
金应有余额 308,013,840.56 元,实有余额 108,567,590.16 元。与应有余额差异
审计费、验资费、新股登记费、印花税等其他发行费用共 4,653,749.60 元通过
自有资金支付,其中 4,100,000.00 元已于 2016 年 3 月 4 日完成置换,剩余
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 200,000,000.00 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经调
整后与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实际余额一致。
金 6,765,027.53 元,其中:治疗脓毒症 I 类新药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6,765,027.53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银行账户 90280 户和
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669,149,532.25 元,33655 户募集资金应有余额
元,主要系募集项目以前年度的零星支出 119,886.46 元未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支付。
资金 70,000,000.00 元;天津康仁堂公司募集账户 66143 户对“中药产品自动化
生产基地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53,249,345.11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
本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康仁堂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银行账户 84401 户和 66143 户累
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 25,456,403.19 元,本公司累计使用非公开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689,380,198.05 元 , 84401 户 和 66143 户 募 集 资 金 应 有 余 额
审计费、验资费、新股登记费、印花税等其他发行费用共 4,653,749.60 元通过
自有资金支付,其中 4,100,000.00 元已于 2016 年 3 月 4 日完成置换,剩余
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 170,000,000.00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经调整后
与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实际余额一致。
金 4,606,371.84 元,其中:治疗脓毒症 I 类新药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4,606,371.84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银行账户 90280 户和
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673,755,904.09 元,33655 户募集资金应有余额
元,主要系募集项目以前年度的零星支出 119,886.46 元未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支付,及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治疗脓毒症 I 类新药项目超出募集资金投
资总额的 8,535,362.71 元,该部分超额资金已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由自有资金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账户转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产基地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57,605,884.80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本
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康仁堂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银行账户 84401 户和 66143 户累计
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 26,239,814.85 元,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
资金 746,986,082.85 元,84401 户和 66143 户募集资金应有余额 199,199,954.72
元,实有余额 49,753,704.32 元。与应有余额差异 149,446,250.40 元,主要系:
费 、 印 花 税 等 其 他 发 行 费 用 共 4,653,749.60 元 通 过 自 有 资 金 支 付 , 其 中
置换;2)2020 年 8 月 2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 150,000,000.00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不超过 12 个月。经调整后与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实际
余额一致。
金 0.00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银行账户 90280
户和 33655 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 52,073,760.74 元,本公司
累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673,755,904.09 元,33655 户募集资金应有余
额 100,003,008.78 元,实有余额 100,122,895.24 元。与应有余额差异 119,886.46
元,系募集项目以前年度的零星支出 119,886.46 元未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
付。
产基地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21,486,521.56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本
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康仁堂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银行账户 84401 户和 66143 户累计
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 26,824,634.15 元,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
资金 768,472,604.41 元,84401 户和 66143 户募集资金应有余额 178,298,252.46
元,实有余额 58,852,002.06 元。与应有余额差异 119,446,250.40 元,主要系:
费 、 印 花 税 等 其 他 发 行 费 用 共 4,653,749.60 元 通 过 自 有 资 金 支 付 , 其 中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置换;2)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中药产品自动化生产基地项目”12,000.00 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经调整后与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实际余额一致。
金 0.00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银行账户 90280
户和 33655 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 53,422,183.23 元,本公司
累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673,755,904.09 元,33655 户募集资金应有余
额 101,351,431.27 元,实有余额 101,471,317.73 元。与应有余额差异 119,886.46
元,系募集项目以前年度的零星支出 119,886.46 元未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
付。
产基地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6,473,284.63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
司及子公司天津康仁堂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银行账户 84401 户和 66143 户累计取
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 27,537,878.87 元,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
金 774,945,889.04 元,84401 户和 66143 户募集资金应有余额 172,538,212.55
元,实有余额 33,091,962.15 元。与应有余额差异 139,446,250.40 元,主要系:
费 、 印 花 税 等 其 他 发 行 费 用 共 4,653,749.60 元 通 过 自 有 资 金 支 付 , 其 中
置换;2)2022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中药产品自动化生产基地项目”14,000.00 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经调整后与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实际余额一致。
金 0.00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银行账户 90280
户和 33655 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 54,937,379.43 元,本公司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累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673,755,904.09 元,33655 户募集资金应有余
额 102,866,627.47 元,实有余额 102,986,513.93 元。与应有余额差异 119,886.46
元,系募集项目以前年度的零星支出 119,886.46 元未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
付。
产基地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97,933.40 元。本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康仁堂公司非公
开发行募集资金银行账户 84401 户和 66143 户募集资金净额为 919,946,222.72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康仁堂公司非公开发行募
集 银 行 账 户 84401 户 和 66143 户 累 计 取 得 利 息 收 入 扣 除 手 续 费 后 净 额 为
募集资金账户应有余额 173,015,087.22 元。根据 2023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3 年 9 月 18 日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173,568,836.82
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以及前期未置换的发行费 553,749.60 元)转
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募集资金账户实有余额 0.00 元,且 66143 户和 84401
户分别于 2023 年 9 月 26 日、2023 年 9 月 27 日销户。
金 0.00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银行账户 90280
和 33655 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 56,098,399.06 元,本公司累
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673,755,904.09 元,33655 户募集资金应有余额
元,系募集项目以前年度的零星支出 119,886.46 元未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
付。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金 0.00 元。
本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银 行 账 户 90280 户 和 33655 户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账户 90280 和 33655 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 56,717,611.27 元,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累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673,755,904.09 元,33655 户募集资金
应有余额 104,646,859.31 元,实有余额 104,766,745.77 元。与应有余额差异
专用账户支付。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
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
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公
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与国都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
津河西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并由河西支行指定其下属佟楼支行负责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
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
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
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17 日与国都证券签订了《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国
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之保荐终止协议》,国都证券对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方面进
行持续督导的责任终止;同时,公司与西南证券签署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尚未
使用募集资金之持续督导协议》,西南证券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尚未使用完
毕的募集资金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为规范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公司与西南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
津河北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与天津康仁堂公司、西南证
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北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
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
制度,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均需由资金使用
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经该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财务负责人审核,并由总
经理签字后,方可予以支付;超过总经理授权范围的,应报董事会审批;超过董
事会授权范围的,应报股东大会审批。同时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本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
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10%,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西南证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余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 利息收入 合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河西支行
合计 — 48,049,134.50 56,717,611.27 104,766,745.7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本年度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证
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进
行募集资金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会议决议。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