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26 证券简称:红日药业 公告编号:2026-022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
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04 月 17 日召开
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
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会议审议,根据相关规定,本议案涉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宜,全体董事
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董
事长、总经理与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制度》以及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
事薪酬方案及《董事长2025年度薪酬标准》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情况
经核算,公司报告期内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在公司
从公司获得的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任职状态 关联方获取
税前报酬总额
报酬
吴文元 男 56 党委书记、董事长、职工董事 现任 137.27 否
董事 现任
蓝武军 男 51 133.48 否
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现任
金星 女 40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现任 68.32 否
董事 现任
李春旭 女 56 83.67 否
副总经理 离任
林森 男 44 董事 现任 0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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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 现任
但家平 男 45 39.78 否
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 现任
张 YING 女 38 董事 现任 0 是
董事 现任
杨伊 女 36 90.47 否
董事会秘书 现任
李莉 女 65 独立董事 现任 12.00 否
屠鹏飞 男 63 独立董事 现任 12.00 否
龚涛 男 57 独立董事 现任 12.00 否
郑忠良 男 54 独立董事 现任 7.05 否
陈瑞强 男 49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现任 114.43 否
张坤 男 50 副总经理 现任 130.03 否
陆小中 男 46 副总经理 现任 119.36 否
董事
孙武 男 57 离任 64.60 否
常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陈娟 女 49 董事 离任 0 是
姚晨 男 37 董事 离任 2.50 是
王生田 男 75 独立董事 离任 4.00 否
合计 -- -- -- -- 1,030.96 --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025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中的“七、报告期内
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2025年度的绩效与履职情况进行了考核评价,相关工作严格遵循公司规章制
度,考核程序规范。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情况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
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经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提议,制定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如下:
(一)薪酬发放原则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保障公司的长
期稳定发展;董事、高管人员薪酬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紧密结合,同时与市场
价值规律相符。
(二)薪酬方案
(1)凡不在公司担任行政管理职务的董事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
关要求发放薪酬;
(2)独立董事发放固定津贴标准每人每年为 12.00 万元人民币,按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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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务费据实报销;
(3)在公司担任行政管理职务的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
(4)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的非独立董事薪酬为兼职不兼薪不兼酬;
(5)董事长
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长、总经理与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规定的薪酬结构、薪酬标准、薪酬发放、绩效考核等,
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执行。
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长、总经理与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规定的薪酬结构、薪酬标准、薪酬发放、绩效考核等,
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执行。
(1)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独立董事津贴,均为税前金额,由
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
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公司
章程》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
三、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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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