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26 证券简称:红日药业 公告编号:2026-024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04 月 17 日召
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刘晓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后,董事
会同意提名刘晓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
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
需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晓纯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晓纯,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2 年 04 月生,博士研究生、教
授。天津大学法学院教授。兼任天津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咨询专家、行政复议委
员会特聘专家,天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天津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
应用法分会副会长,天津市人民调解员协会副会长,天津市审计局政府法律顾问,
天津市规自局政府法律顾问,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现任天津华来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晓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
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第 3.5.4 条及第 3.5.5 条
所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