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
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 《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
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汇报如下: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成立日期:2011 年 7 月 18 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人员信息:截至 2025 年末,天健合伙人人数为 250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2,363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954 人。
业务规模:天健经审计的最近一个经审计会计年度(2024 年度)业务收入总额为
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
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
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其中有 578 家为与公司同行业(制造业)的上
市公司。
(二)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5 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
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
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
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
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报审计机构,因华仪电 需在 5%的范围
华仪电气、东 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 内与华仪电气
投资者 2024 年 3 月 6 日
海证券、天健 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 承担连带责
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 任,天健已按
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 期履行判决)
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
影响。
(三)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
分 5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 人次、监
督管理措施 6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2 人次、纪律处分 2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四)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于 2025 年 5 月 8
日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
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
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天健认
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会
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
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计划安排,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
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对 2025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
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天健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负
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进一步了解审计情况,并审议通过定期报告。
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
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议通过拟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 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的
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
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
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
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
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
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
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黄平 袁少颖 俞富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