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激励和约束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工作,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根据法律
法规及《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
营发展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的薪酬方案、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生效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履
行审批程序及执行之日有效。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的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激励和约束董事勤勉尽责
地工作,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
议,在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后,
公司制定的董事薪酬(津贴)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非独立董事薪酬标准确定为: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
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参照同
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依据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制度》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税前7.20万元,按月发放。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权责相结合等因素确定基本工资薪酬标准,基本薪酬按月准时发放。
况及个人的工作业绩表现等因素综合评估,可按月基于审慎的原则进行提前预
发放,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后结算支付,多退少补。
策组织实施。薪资水平与其岗位贡献、承担责任、风险和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挂
钩。
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四、其他说明
扣代缴。
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五、备查文件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