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要求,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在任独立董事陈益平先生、胡宜奎先生、孙小菡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
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现任独立董事陈益平先生、胡宜奎先生、孙小菡女士的任职经历及其
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