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1 证券简称:海伦哲 公告编号:2026-034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
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
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
准则,恪尽职守,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
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作为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
作,聘任期限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0611889323
(6)执业证书编号:37010001
(7)首席合伙人、主要负责人:王晖,联系方式:0531-81666288
(8)监管业务联系人:吕凯,联系电话:0531-81666228
(9)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45位,上年度末注册会
计师人数为24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0)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5,419万元,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18,14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035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
客户共47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审计收费共计7,171.70万元。和
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36家。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
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
责任的情况。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行政处罚1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
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行政处罚1次,涉及人员10名,
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谷尔莉女士,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5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征先生,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左伟先生,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8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2
份。
项目合伙人谷尔莉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征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左伟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
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谷尔莉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征先生、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左伟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审计费用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
方面因素,根据会计师事务所为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
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确定。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
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公司审计的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
等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
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
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拥有足够的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良好,同意向董事会提
议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
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任期限一年。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恪尽职守,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
内部控制审计的各项工作。其拥有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诚信状况和独立性良好。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
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任期限一
年,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
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
地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各项工作,董事会同意续聘和
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和内
部控制审计工作,聘任期限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
和联系方式等;
特此公告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