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47485_G03号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按照《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独立发表
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
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
实施了包括了解、抽查、核对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
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
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2025年度粤海永顺泰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仅供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5年度报告使用,不适用于其他
用途。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47485_G03号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冯幸致
中国注册会计师:林龙乾
中国 北京 2026 年 4 月 17 日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9月1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2]2009号文
《关于核准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粤海永顺泰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2年11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民币794,245,421.45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2022年11月8日到
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
验字(2022)第0862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 2025 年度(以下简称“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人民币 16,216,926.57 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93,742,786.58 元,其中本
年度以募集资金投入到承诺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 16,216,926.57 元,尚未使用募
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502,634.87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账户
的余额人民币 13,772,692.71 元的差异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粤海永顺泰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且严格按照公告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银行账户的余额
如下: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营业部 44050186320109006868 定期/活期存款 13,187,129.2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 82040078801200002397 活期存款 已销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营业部 518378413273 活期存款 576,555.5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淘金支行 120914250910418 活期存款 158.5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新城国际支行 8110901014001508157 活期存款 8,849.42
总计 13,772,692.71
司、粤海永顺泰(宝应)麦芽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募
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注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注2)、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广州淘金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注3)分别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目前已按照三方监管协议正常履行。
注1:根据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文件建粤发[2022]157号,省分行营业部由广
州分行代管,因此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
注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营业部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的
营业网点,因此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签署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注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作为广东省(除深圳市)中信银行(包括中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新城国际支行)的管理机构,负责与外部签署协议,因此由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存放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
(82040078801200002397)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0元。为方便公司统一管理,
减少管理成本,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
规定, 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签订的相关《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五、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投项目于本年度未发生变更。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2025年度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
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794,245,421.4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216,926.57
本年度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比例 -
截至期
末投资
是否已变更 进度 本年度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是否达到预计
项目(含部 (%) 实现的 是否发生重
投向 资总额 (1) 额 金额(2) 态日期 效益
分变更) (3)= 效益 大变化
(2)/
(1)
广麦 4 期扩建项目 否 424,534,039.08 424,534,039.08 3,881,069.45 259,830,609.53 61.20% 2022 年 9 月 30 日 注1 注1 否
年产 13 万吨中高档啤酒麦
否 369,711,382.37 369,711,382.37 12,335,857.12 290,226,477.05 78.50% 2023 年 6 月 30 日 注2 注2 否
芽项目
以节余资金永久补流 否 - - - 243,685,700.00 - - - - -
合计 794,245,421.45 794,245,421.45 16,216,926.57 793,742,786.58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截至 2022 年 11 月 11 日,本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除承销费外的其他发行费用及增值税人民币 8,259,380.27 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
币 305,198,447.19 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
(2022)第 5624 号的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人民币 305,198,447.19 元及已支付发行费人民币 8,259,380.27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完成置换金额人民币 313,457,827.46 元。
本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案》,同意本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本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 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同意本公司(含子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和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 4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
用,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已发表核查意见。
本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同意本公司(含子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8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已
发表核查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0.4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已发表核查意
见。
本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 2025 年 10 月 24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同意本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450 万元的暂时闲置的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保荐机构已发表核查意见。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明细如下:
银行 类型 产品名称 币种 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保本固定收益 定期存款 人民币 400,000,000.00 21/11/2022 20/02/202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保本固定收益 定期存款 人民币 300,000,000.00 21/02/2023 21/05/202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保本固定收益 定期存款 人民币 20,000,000.00 22/05/2023 06/07/202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保本固定收益 定期存款 人民币 280,000,000.00 22/05/2023 21/08/202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保本固定收益 定期存款 人民币 280,000,000.00 22/08/2023 22/11/202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保本浮动收益 结构性存款 人民币 280,000,000.00 28/11/2023 22/12/202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保本固定收益 定期存款 人民币 22,000,000.00 12/01/2024 12/04/202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保本固定收益 定期存款 人民币 18,000,000.00 15/01/2024 15/04/2024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续)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保本浮动收益 结构性存款 人民币 10,000,000.00 12/04/2024 12/07/202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保本固定收益 定期存款 人民币 12,000,000.00 12/04/2024 12/07/202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保本固定收益 定期存款 人民币 18,000,000.00 15/04/2024 15/07/202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保本浮动收益 结构性存款 人民币 20,000,000.00 12/07/2024 12/10/202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保本固定收益 定期存款 人民币 5,000,000.00 15/07/2024 15/10/202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保本浮动收益 结构性存款 人民币 20,000,000.00 25/10/2024 25/01/202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保本固定收益 定期存款 人民币 10,000,000.00 17/02/2025 17/05/202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保本固定收益 定期存款 人民币 10,000,000.00 28/05/2025 28/08/202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保本固定收益 定期存款 人民币 10,000,000.00 12/11/2025 12/05/2026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收到存款利息为人民币 13,079,794.55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末余额为
人民币 10,000,000.00 元。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广麦 4 期扩建项目”及“年产 13 万吨中高档啤酒麦芽项目”的生产线均已建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截至 2023 年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 预计使用募集资金金 利息及现金管理净收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⑤=①-
额① 额② 益③ 费用④ ②+③+④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广麦 4 期扩建项目 42,453.40 26,969.44 995.07 19.86 24,368.57
年产 13 万吨中高档啤酒麦 36,971.14 29,101.46
芽项目
合计 79,424.54 56,070.90 995.07 19.86 24,368.57
本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广麦 4 期扩建项目”及“年产 13 万吨中高档啤酒麦芽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人民币 24,368.57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本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有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及质保金继续由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支付。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已发表核查意见。本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披露《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本议案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续)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
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公司加强对项目的费用监督和管控,通过控制预算及成本,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铺
底流动资金使用了自有资金,未使用募集资金。综上,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监管专户中,后续将继续用于投入本公司承诺的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不适用
情况
注 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根据《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所述,广麦 4 期扩建项目达产后,预计年增加销售收入人民币 35,240.00 万元,年增加利润总额人民币 290.00 万元,项目投资回收期为
注 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根据《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所述,年产 13 万吨中高档啤酒麦芽项目达产后,预计年增加销售收入人民币 43,575 万元,年增加利润总额人民币 2,421 万元,项目投资
回收期为 14.52 年,项目内部收益率 5.84%。该项目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正式转固,2025 年度,该项目产生销售收入人民币 51,506.39 万元和利润总
额人民币 4,533.01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