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
责,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现就 2025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俞雪华、周勇、许良军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员均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工作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审计事项相关工作
提出了丰富的意见和指导。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8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1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 1 次会
议,审计委员会审议讨论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5 年内部审计监察计划表的议案》。
(二)2025 年 4 月 3 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 2 次会
议,审计委员会审议讨论了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
《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
《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三)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 3 次会
议,审计委员会审议讨论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
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
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
《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四)2025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 4 次会
议,审计委员会审议讨论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的议案》。
(五)2025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 5 次会
议,审计委员会审议讨论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
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六)2025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 6 次会
议,审计委员会审议讨论了《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七)2025 年 11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 7 次会
议,审计委员会审议讨论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关于公司开立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资
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八)2025 年 12 月 5 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 8 次会
议,审计委员会审议讨论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
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
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审阅了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计划、审计方法、
审计工作的进展及执行情况,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审计中存在的其他重大事项。并
对其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严格遵守审计准则的规定,严谨、客观、公允、独立
的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以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时外部审计机构出具了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
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披露中存在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超出董事会事先审议额度的情况,但通过定期自查
及时发现了上述情形并履行了补充确认的审议程序,上述情形未对公司日常生产
经营造成损失,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
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
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职能和专长,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
促进公司内控体系的发展和内控制度的落实,实现公司的合规运营,切实保障了
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审
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委员会的职责,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对年度内所审议事项进行认真分析与判断并
作出合理决策,有力地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履行职权范围内的责任,继续发挥专业作用及职能,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
作及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不断提升科学决策能力和提高议事效率,为公司持
续、稳定、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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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俞雪华、周勇、许良军